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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牡丹江市车体广告未审批 再上路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时间:2017-09-08 21:49:16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刘玮 王冬 艾俊良

      东北网9月8日讯 9月7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牡丹江市城市户外牌匾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市城管局于9月6日开始对车体广告进行专项整治。9月6日当天,城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清理各类广告车体18台、车体广告32幅。

      近期,牡丹江市主要交通道路上,出现一些车体广告,主要由客货车、面包车、机动三轮车等车辆改装设置而成。车体广告种类繁多、颜色杂乱,有的还存在陈旧破损,或者高音喇叭扰民的现象。这些车辆有的长时间占据车位停放于繁华路段,或不按规定位置随意停放,既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也给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带来了不和谐因素。

      据介绍,牡丹江市的车体广告除公交车、出租车、全国统一的物流配送车辆及公益性车辆宣传经审批同意后,按照不遮挡视线、不影响市容环境、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车体广告,其余车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车体广告的设置。按照《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未经批准设置车体广告的,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在当天整治中,执法人员发现路段上有车体广告的现象及时上前对车主进行教育和劝止,指出其行为及危害,并协助车主或驾驶员拆除张贴、悬挂、播放在车体两侧和车尾玻璃上的广告画面,对残留的污渍进行清洗,使车辆达到“车身净、玻璃净、车身标志光亮、无污物”的标准。同时在市中心区域重要位置定人定岗,防止车体广告违法行为的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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