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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场没清点半路丢邮件 “盛德快递”惹纠纷

    时间:2017-09-04 23:32:56  来源:大庆网  作者:兆文 伏虎

      东北网9月4日讯 刘先生是一家旅游公司的负责人,是大庆某温泉景区部分门票的渠道商。由于这个关系,他时常与一些公司、个人,进行票务买卖。为了节省上门送票的时间,他经常把“送票”的业务,委托给快递公司。

      然而,半个月前的一场意外,让这一本来顺畅的“通道”堵塞了……

    位于解放村的盛德快递公司。

      当场没清点半路丢邮件

      8月15日,刘先生的一个客户,通过微信告知,当天需要20张温泉景区的门票。由于对方要的急,刘先生就和往常一样,拨通盛德快递公司快递员的电话,要他前来取件。刘先生说:“当天9时许,我通过车窗,将装有20张门票的敞口牛皮纸信封和5元钱快递费交给了快递员,并讲明是景区门票。快递员收了单子,封了信封口,我们就分开了。11时许,我突然接到快递员的电话,说邮件丢了。20张门票价值3000余元,我让快递员赔偿,随后自己开车又取了20张票,送到客户手中。”

      刘先生的说法,记者在快递员那里得到了证实。

      8月29日,在与记者的对话中,这位苏姓快递员承认,他当时没有清点信封内的票就封了口。据他讲,他是在邮件上交公司前清点邮件数量时发现丢失的,并第一时间与刘先生取得了联系。

      该快递员说,3000余元钱他陪不起,只能赔二三百元。

      但在刘先生提供的一份电话录音中,快递员曾表示过,虽然他只有2000多元钱的工资,但东西丢了,自己会赔钱。

    刘先生将票装进信封里。

      赔偿多说法合理才妥当

      为此,刘先生联系了盛德快递公司的吴经理。

      刘先生说:“吴经理在电话里讲,按照快递单背后的规定,没有保价的邮件按邮费的5倍赔偿。他们这样处理,让我不满意。”

      8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解放村的盛德快递公司。

      公司运营经理杨洪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当着记者的面,与相关的人员进行了沟通。

      随后,杨经理表示,如果刘先生能证明邮件中的确有20张票、编号是多少、价值多少钱,即使没保价,也会按照票面价值赔偿。

      8月28日下午,刘先生带着相关证据来到本报。他说:“我一次性在景区买了500张门票,票是连号的,我把当时购票的发票及景区的编号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带来了。”他说,如果杨经理同意,他会将这些证据拿出来。

      就此事,记者百度了一下,发现很多快递公司存在这样的情况。

      大多快递公司遇此情况,会根据《邮政法》进行处理。即保价的邮件丢失照价赔偿;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按实际价格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快递费的3倍。

      一些律师认为,快递公司的业务范围虽与邮政相似,但不属于邮政,而应该按照合同法执行。

      2013年新颁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提到: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按当时约定予以赔偿;未约定的,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赔偿。

      还有人认为,1986年颁布的《邮政法》所提到的按照资费3倍赔偿应该修改,30年前制定的赔偿标准显然有些过时。不管怎样赔偿,合理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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