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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市将出台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规定 超半年大范围交通限行应征求市民意见

    时间:2017-08-30 17:38:53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燕

      生活报8月30日讯 29日,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哈尔滨市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若干规定(草案)》提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部门作出日常限制交通的决定时,应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合理分配路权,公开征求意见。

      《若干规定(草案)》提出,城市改造,道路以及桥梁修缮、检测等大范围施工,需要对相关区域和相邻城市道路限制交通的,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至少提前十五日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进行限制交通的决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大型文化、体育和商贸活动等需要对相关区域和相邻城市道路临时限制交通的,组织单位或者相关部门应当在举办活动的十五日前告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进行限制交通的决定。

      《若干规定(草案)》提出,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重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应急预案,即时作出限制交通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告;限制交通影响范围大、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限制交通决定前,通过组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对限制交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

      此外,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限制交通决定,应当于限制交通五日前,通过媒体及时、持续社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调整道路交通流量的规定、车辆绕行引导、公交线路走向临时调整规定、便民措施等内容,同时,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限制交通需要,及时增设、调换、更新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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