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黑龙江新闻 > 大庆高新法院“百日攻坚”旗开得胜
  • 大庆高新法院“百日攻坚”旗开得胜

    时间:2017-08-26 17:40:38  来源:东北网  作者:喻晨 付建国 雷蕾

      东北网8月25日讯(喻晨 付建国 记者 雷蕾)“你不仅瞒报漏报财产,而且还蛮横无理,拒不执行,今天必须拘留你,涉及犯罪的,还将依法判你的刑,绝不让你们这些老赖逃脱法律的惩罚!”8月22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第一执行团队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刘某严厉地批评道。

    “老赖”被执行司法拘留。

      2015年7月,被执行人刘某驾车撞伤了申请执行人梁某,造成梁某十级伤残。后经法院判决侵权人刘某一次性赔偿受害人梁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并玩起“躲猫猫”,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想方设法通过公安机关调取户籍信息和暂住地信息,但仍联系不上刘某。

      8月18日,执行法官独辟蹊径,通过调取刘某支付宝注册账号,获取刘某联系方式。经数次沟通,耐心说教,被执行人刘某答应于22日到法院接受调查。

      到法院后,刘某态度特别蛮横且拒不申报财产,为打击其嚣张气焰,法院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司法决定。据悉,这是该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的第一枪。

      8月22日,执行干警兵分三路,三个执行团队在省内外追踪被执行人,采取查封、扣划等强制手段控制被执行财产,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一执行团队在执行法官的带领下,强制拘留刘某后,又迅速奔赴下一起案件执行。

      第二执行团队在执行干警的带领下,火速赶赴江苏和浙江。分成两个小分队两天奔赴六地,在南京对被执行人金某账户上的35万元进行冻结扣划;在上海对被执行人杨某账户上的94万存款进行扣划;在台州对被执行人秦某的房产进行了查封;在海门对被执行人邢某名下一处房产进行了评估;在盐城查封了被执行人贾某房产一处;在泰州为买受人高某办理了拍卖过户手续,拍卖价178万元,起拍价130万,溢价率36.9%,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权益。

      第三执行团队在执行干警的带领下,直奔牡丹江,强制执行拖欠57.22万元的民间借贷案。启程之前,他们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苟某在牡丹江一银行有存款11万元,并对该账户进行了网上冻结。赶到牡丹江后,执行干警迅速将冻结的账户11万元予以扣划。同时还对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了查封,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