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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桃县两部门管不好县城一条河 双双被判违法

    时间:2018-12-04 22:30:15  来源:贵阳网  作者:

      穿城而过的一条河流,在被发现因排污不当造成污染后,迟迟未能整治达标,为此铜仁市松桃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双双被松桃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11月30日,该案经法院审理,两部门因监管不力被判违法。

      县城母亲河 污染指标超标3.35倍

      从松桃县城穿城而过的南门小河,有该县母亲河之称。当地百姓说,这条河在前几年还清澈见底,甚至还有人在河里洗菜。

      但是,自2014年5月至今,松桃县城南门桥至东门桥段杨芳路旧城改造工程片区的污水,由于没有进入县城污水管网系统管道,且设置了3个排污孔直接将污水排入南门小河,导致河水受到污染。

      监测数据显示,受污染河流的CODcr(重铬酸盐指数)超标3.35倍,粪大肠菌群超标1.4倍,严重影响县城居民生活质量。

      2016年7月7日、10月28日,松桃县检察院针对上述违法排污行为,先后两次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由环保局依法调查处理,但环保局均未进行查处。

      松桃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中称,就县城母亲河受污染的事实,他们也曾于2016年12月16日向松桃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但水务局也只是进行了回复而并没有治理。

      松桃县检察院认为,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因怠于监管,导致河流受到污染,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要求法院判决两部门履职不力行为违法,并在后续工作中履行好监管职责。

      两部门曾出力整治 但指标仍未达标

      今年10月底,根据管辖权限,该案在遵义市播州区法院开庭。记者采访获知,在法院受理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后,两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投入资金对被污染河流实施整改,措施包括封堵排污口、将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排污管网等。

      两部门提供的证据显示,经过治理,南门小河重铬酸盐指数已经达标。不过,在11月30日的开庭中,新的环保监测数据却显示,被污染河道的粪大肠菌群仍然未到达合格标准,这意味着南门小河的污染依然存在。

      对此,县水务局提出,因该河流在截流施工,环保部门的取样并不科学,并对监测结果提出质疑。当天下午,播州区法院经审理后采信了这份新的监测证据。

      11月30日,法院一审判决松桃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在2018年4月前对县城南门小河污染怠于监管的行为违法,并判令两部门今后继续履行监管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污染治理。

      (记者 黄宝华)

    编辑 汪东伟

    统筹 彭钥嘉

    编审 干江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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