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韩国特派记者 陈尚文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张静】在韩国,几乎每名身体健康的18岁至35岁男性都必须服兵役2年。但总有人因各种理由拒服兵役,有人甚至因此获罪。11月1日,韩国大法院以9人赞成、4人反对作出裁定,因“拒绝拿枪”的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而拒服兵役,不应受到刑事处罚。这一判决立即在该国引发不小的争议。
据韩国KBS电视台报道,现年43岁的宗教信徒吴某此前因拒绝入伍被判1年半有期徒刑。吴某不服上诉,最终大法院推翻原判发回重审。2004年,韩国大法院曾作出相反判决,认为因宗教信仰和个人良心而拒服兵役者有罪。
1日作出判决的合议庭认为,宗教信仰即“良心自由”高于兵役义务。法官称,对因为宗教信仰或个人良知而拒服兵役的人进行刑事处罚,属于过度约束个人“良心自由”的做法,同时也违背“容忍少数人”的原则。合议庭还表示,当被告因信仰和个人良心而拒服兵役时,应严格验证他的信念是否深刻且坚定不移,还要参考他的成长过程和社会经验等情况。法庭还指出,在未进行任何审核的情况下判处被告有罪是对《兵役法》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