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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日起 哈尔滨市取消、精简13项养老保险经办要件和办事环节

    时间:2018-04-18 20:58:20  来源:  作者:

    东北网4月18日讯(记者 孙英鑫)记者18日从哈尔滨市社保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和“流程再造”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工作效率和质量,从即日起,社保部门在现有业务经办流程基础上再取消和精简13项业务的经办环节和办事要件。

    资料图。

    具体内容如下:一、办理养老系统外转出业务需补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指数至0.6的养老个人调整补收业务时,只需提供养老系统外转出的相关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取消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连续函复印件(原对方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办事要件。

    二、办理企业职工新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哈尔滨市业务时,取消《黑龙江省城镇单位职工参加(接续)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及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两个办事要件。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养老保险账户是冻结状态(暂停缴费)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办理在职清帐业务时,取消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原用工单位出具)的办事要件。

    四、办理账户信息合并业务时,取消《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合并申请表》中缴费属期、是否为汇总账户栏目的填写环节。

    五、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养老保险账户是冻结状态(暂停缴费),办理个体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业务时,取消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登记表或证明的办事要件。

    六、开具《黑龙江省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时,如用人单位已在接收函上加盖公章,取消参保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的办事要件。

    七、办理省内在职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时,取消身份证复印件的办事要件。

    八、办理建筑施工企业预征(2.5%)费款抵扣业务时,将《申请抵扣养老保险费情况说明》及《建筑施工企业预征(2.5%)费款汇总确认单(表三)》两个办事要件内容合并优化,只申报提供《申请抵扣养老保险费情况说明(新)》一个办事要件。

    九、办理单位注销、合并、分立业务时,取消稽核环节。

    十、办理养老金返还业务时,取消原手工填写《养老金返还业务认定表》的办事环节和要件。

    十一、办理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修改业务时,取消手工填写《参保人员及离退休(职)人员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的办事环节和要件。

    十二、办理养老金年度调整修改业务时,取消手工填写《离退休(职)人员补调养老金年度调整审核表》的办事环节和要件。

    十三、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采取拍照认证方式时,取消提供社会保障卡和户口复印件两个办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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