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贵州新闻 > 一伙窃贼行窃还设出纳管钱 分别被遵义法院判刑
  • 一伙窃贼行窃还设出纳管钱 分别被遵义法院判刑

    时间:2017-04-15 00:35:17  来源:贵阳网  作者:

      8名来自不同地方的聋哑残疾人在遵义相识后,结伙在当地公交车上实施扒窃,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天的“收支”。13日,8人被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分别判刑。

      去年4月至9月期间,四川洪雅的被告人周某先后邀约来自四川、广西、贵州等地的被告人戴某、林某、易某、赵某、程某、廖某、袁某共8名聋哑人,结成团伙在遵义市区公交车上进行扒窃。

      为方便行动,统一管理,8人住在汇川区深圳路铁路新桥旁一民居的6楼。每天,周某负责统一安排行动,并聘专人负责日常生活。团伙成员则两三人一组实施扒窃,所得赃款交给周某统一支配。

      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该团伙成员5次在公交车上扒窃,共计获得现金11830元。审理中,法院还聘请了当地聋哑学校的手语老师到庭充当翻译。

      法院经审理认为,8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8被告人的辩护人关于8被告人系聋哑人,认罪态度较好,应依法从轻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最终法院判处8人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至7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同时返还被害人现金。

      (陈志春 记者 黄宝华)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