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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统计数据质量好坏 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时间:2017-03-31 23:30:46  来源:贵阳网  作者:

      本报讯《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今后,统计数据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的政绩考核。

      《条例》明确,实行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计机构应当依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对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范和惩治,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

      根据《条例》,依法认定的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通过政府统计门户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失信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鼓励公众举报统计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将健全统计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

      (来源:贵阳网—贵阳晚报 记者 肖达钰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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