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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时间:2017-03-30 13:18:48  来源:贵阳网  作者:

      本报讯 (记者 马刚)日前,我省出台《关于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提出到2017年春季学期,完成全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5个县(市、区、特区)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意见》提出,将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参照,按照“政府主导、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原则,在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整体推进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向在除县城以外的农村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补助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三级财政按照4∶3∶3比例共同承担。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前教育儿童在园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改善儿童营养,提高供餐质量,不得直接发放给儿童个人和家长。

      按照《意见》部署,2016年秋季学期将在水城县、德江县、平塘县、晴隆县、石阡县国荣乡、贞丰县鲁荣乡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11个县及10个极贫乡镇启动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到2017年春季学期,完成全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65个县(市、区、特区)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同时鼓励非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自行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意见》要求,各地要按照“家庭负担为主、政府补助一点,社会支持一点”的方式,指导学前教育机构合理确定供餐标准,在儿童家庭原有承担供餐费用不减少的基础上,做好“加法”,着力提高供餐质量,改善儿童营养健康水平,保障学前教育儿童供餐营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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