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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高职(专科)招生将分五类进行

    时间:2017-03-30 13:18:15  来源:贵阳网  作者:

      本报讯 (记者 王雨) 记者2月20日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获悉,2017年我省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类型将分为分类考试、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五年一贯制等五类进行。

      据悉,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规模的40%。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数,原则上应占本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总数的30%以上,未完成计划的可转入中职单报高职招生计划。

      省招生考试负责人介绍,报考分类考试、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等招生的考生,须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参加报名。

      参加中职推优的考生按规定填写中职推优表格和档案袋等相应材料,各中职学校按规定填写签字盖章上报汇总后,于2017年4月10日前交省招生考试院。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规定的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执行。

      据介绍,参加中职单报高职的考生,除享受高考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外,不再享受其他政策照顾。

      分类考试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力度,确保分类考试成为省内高职(专科)招生录取主渠道。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分类考试招生。

      参加全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省内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自主组织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的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已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经审核批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考

      省内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录取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高职(专科)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普通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在投档线上择优录取。

      中职单报高职

      中职毕业生对口报考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年一贯制

      中职推优

      中职学校推荐主科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达良好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对口专业学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和职业技能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据介绍,中职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被推荐学生不占省教育厅下拨给学校的推优计划。

      高职(专科)招生院校依据考生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五年。学生前三年享受中职学生相关政策待遇,后两年享受高职学生相关政策待遇。经过三年中职教育毕业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升入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学习两年。

      对完成前三年学业并考核合格,但又不愿继续后两年高职(专科)学习的学生,可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准予其毕业离校。

      制图: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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