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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孔子学会年会在贵阳举行 近百位儒学家到会

    时间:2017-03-30 13:15:16  来源:贵阳网  作者:

      孔子讲学图

        8月27日至28日,中华孔子学会2016年年会在贵阳孔学堂举行,主题为“家庭、社会、国家与天下:儒家传统中的共同体理念”,全国近百位儒学专家学者到会。

        本次年会由中华孔子学会和贵阳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联合主办。

        在年会现场,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专家学者结合各自研究的领域,从儒家传统中的家庭观念、社会观念、国家观念和天下观念出发,探讨中国“儒式家庭”的现代价值。

        围绕今年年会主题,大家还提交、宣读了《儒家家庭观及其在现代企业组织中的转化》、《中国道路的世界意义》、《王阳明的一体政治论》、《中国儒式家庭是家庭建设和发展的方向》等80篇论文,就经学史、儒学史上的人伦观念、儒家家庭观念的意义等兼具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的命题进行了交流。

        什么是儒家的“修身”之学

        会上,学者夏均宁、安启杰提出“儒式家庭”的概念时,大家首先探讨了儒家的“修身”之学。

        人类修身的观念是孔子开创儒家学派以来,儒学最为基础的观念之一。西南政法大学教师董卫国说,一部《论语》即以“学”字压阵,孔子自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对学生最高的称赞,也是说“好学”。儒家所谓学,从根本上说,是修身之学。

        董卫国认为,用今天的话讲,就是建立人格的学问,与知识技能之学习并不冲突。相反,只有以修身之学为基础,知识技能才能实现其积极的意义,更好地成就自己,造福社会。

        从阳明学的观点,王阳明先生认为良知就是个人修身成德之最高律则。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师郭晓林认为,儒家修身成圣的理想,就是依循本心本性而行动,虽然艰难,但这是修身成德的“不二法门”。行动的理由就是对良知的践履,不管外在如何变化,以良知作为更高的行为规范;同时良知作为道德理由,对任何人都具有等效性,这样确认良知,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道德规范,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意义。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儒家政治思想的一贯主张。”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任蜜林说,如何“修身”,在《大学》看来,修身的工夫有四个方面,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而齐家、治国、平天下也要以修身为基础。

        充满人性光辉和温情的“儒式家庭”

        人类自从进入父系社会,全世界有了统一的社会基层组织——家庭。在儒家思想中,自身修养好了,才能进一步把家管理好。

        学者夏均宁、安启杰对“儒式家庭”的解释:具有儒家思想文化修养的家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其特点是有各种伦理、道德规范;有家风、家训、家规的约束和传承;教育后代树立远大的理想等。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夏均宁说,“五伦”关系是最具中国儒家特色的伦理理论。在儒式家庭中,“夫妇有别”是人伦的基础,父子关系是家庭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而把长幼有序的原则推广出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夏均宁认为,我国古代儒家的家庭教育体系中,“家训”占有重要地位,传承着各种伦理道德规范,塑造着家人的心灵、志趣、性格。这些家风、家训、家规不但是儒家文化中具有特色的部分,也成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儒式家庭中非常讲究“孝道”,董卫国认为这里所说的“孝道”,并不是现代人理解的“外在的社会规范和伦理要求”,而是人性的真实流露,是人之生命的内在本真需要。向内激发生命责任感,让修身立德的志向在人伦关系中得到升华和确认。

        “儒式家庭教育后代树立远大的理想,走出不少的国家栋梁、仁人志士、民族英烈。”安启杰分析其中原因,这些教育有着“家国一体”的观念,具有浓厚的人文精神、崇公精神、博爱精神。

        “环视全球,教养程度最高,最充满人性光辉和人间温情的,当数中国的儒式家庭。”夏均宁认为,儒式家庭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完善,克服古代家庭中对年轻人有所束缚等不足,使儒式家庭发展得以更加完美。

        学者们普遍建议,在当下的家庭建设中,应当重视儒学在家庭中的传播、传承和实践,重视传统文化在家庭中的回归,让生活更美好。

        中外企业创造性转化儒家家庭观

        在儒家看来,家庭组织是所有社会组织的基础,家庭关系是所有社会关系的前提,家庭制度是所有文明制度的起点,儒家的家庭观主要有“家道观”、“家计观”、“家教观”等内容。

        中山大学教授、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黎红雷借用明末清初儒学家张履祥的话:“家之六顺: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妇随。如是则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 而家道正。”家庭的伦理道德关系就是“家道观”;“家计观”即家庭的生产和生活功能;“家教观”即家庭的学习教育功能。

        黎红雷研究发现,儒家的家庭观,对东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以日本企业成功的“家庭化”实践为例,这些企业发展出“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职业培训制”、“禀议制”等各种富有特色的“家庭式”组织形态。企业及其领导者充当“一家之主”,为其员工提供了谋生的手段、成长的场所,赋予了类似父母对子女般的无微不至的“慈爱”;而员工则作为企业大家庭的成员,对自己的“家”,回报以类似子女对父母般无怨无悔的“孝心”与“忠诚”,成为一个生死与共、荣辱相依的命运共同体。

        他认为,日本企业的“家庭化”突出的是“家计观”,中国企业更看重的是“家道观”,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其中“苏州固锝”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该企业董事长提出了“建设幸福企业”的概念,即要把企业当作“家”来爱护和经营。在他看来,“企业是家,董事长是大家长,像父母一样关心公司高管。管理层也会上行下效,员工之间也会彼此关心。”这样的企业在员工心目中,已经是生活中的“第二个家”,与自己的小家庭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和地位。

        中外企业对儒家家庭观的创造性转化,证明了儒家家庭观的现代价值。(记者:实习生 王筑  刘辉 来源: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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