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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让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倾销地

    时间:2017-03-30 13:15:12  来源:贵阳网  作者:

      本报记者 张元斌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推进会议上,贵州的工作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充分肯定,并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食药监管部门的参会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是什么样的成绩让贵州成为全国先进,维护着全省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向农村地区转移,广大农村地区及城乡接合部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假冒伪劣食品的倾销地,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相当程度的威胁,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已迫在眉睫。

      我省始终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努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今年3月,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我省各级农业、畜牧(水产)、工商、食药监管、公安等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中,统筹兼顾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和领域,实施全方位、全环节、全链条监管,开展了“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项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整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村食品安全问题。

      同时,我省还专门成立督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工作模式,先后对贵阳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遵义市、铜仁市、安顺市、六盘水市等7个市(州)和包含盘县在内的28个县(市、区、特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数分别占全省地、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总数的70%和31.8%。

      贵州“以查促改、督导推进”的工作经验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度认可。

      全省多部门

      联手实施

      “清源”行动

      重点整治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法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

      我省农业部门会同食药监管等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从整治农残兽残超标和违法使用高毒农药入手,以治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为重点,以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畜禽屠宰厂、农资销售单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采取随机抽查等突击检查方式,深入排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严查私屠滥宰窝点,严打畜禽肉类注水行为。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省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3526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9752个次,畜禽屠宰场5625个次,农资销售单位92214家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6398个次,立案977件,查处违规企业465家,收缴禁用农药兽药1058公斤,高剧毒农药170公斤,假劣农资22217公斤,病死畜禽肉78144公斤,罚款121万元,移交司法案件13件。

      “净流”行动

      重点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

      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食药监管等部门,以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针对在城乡接合部,尤其是乡镇一级的农村市场假冒伪劣窝点,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红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严厉整治农村市场的商标假冒、侵权,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虚假表示等类型食品,以及“假农药”“假化肥”,坚决从严查处商标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同时,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整治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对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商标假冒、侵权,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虚假表示等类型食品的,认真核查并严格依法查处。

      今年上半年,全省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6749人次,检查发现商标假冒、侵权、仿冒知名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330起,立案204件。收缴“假农药”4763.3公斤,“假化肥”6944.4公斤,假冒伪劣食品115735.8公斤,立案296件,移交司法案件1件,罚款137万元。

      “扫雷”行动

      重点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

      我省食药监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业态,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重点治理行动。

      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违法行为,以及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3284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232923家户,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932家户,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68个,立案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违法行为131件,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案件1209件,移交司法案件12件,罚款665万元。

      “利剑”行动

      严查农村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严惩农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

      全省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切实形成打击合力,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断打压违法经营者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生存空间,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

      今年上半年,全省相关部门共办理移交司法案件138件,公安机关依法侦查96件,办结68件,逮捕55人,判刑24人,收缴违法所得298.25万元。食药监管、公安、海关三部门累计查获354.5吨价值约530余万元的不可溯源的冷冻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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