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准新郎驾车载着准新娘准备请朋友吃饭,被交警查获系无证驾驶。得知两位新人将在次日举行婚礼,交警决定先让其操办婚礼,再来警方办理处罚手续。
3月20日下午,黔南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兰海高速都匀南收费站例行检查。16时许,一辆无牌轿车驶来,民警检查时,驾车男子声称自己换衣服后,驾驶证和身份证都没带。民警经查询比对,确认该男子姓岑,独山县人,但未获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告知岑某某,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扣其车辆,他本人也将面临行拘和罚款。岑某表示,自己虽已考完驾考科目,但还有一个多月才发驾驶证,确实属无证驾驶。车上坐的新婚妻子平日在都匀上班,近日由于二人将举办婚礼,当天他才开车带新娘来都匀请朋友提前聚聚,第二天将回独山举办婚礼。对无证驾车的违法行为,岑某认错。
鉴于情况特殊,且岑某认错态度良好,交警同意他回家操办婚礼结束后,再来警方办理相关处罚手续。
(黄露 记者 张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