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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募基金可投信用衍生品 货币基金不可参与

    时间:2019-01-19 20:23:36  来源:  作者: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昨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指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这将丰富公募基金风险管理工具,满足公募基金风险管理需求,提升公募基金行业管理信用风险的能力,基金管理人应当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落实好信息披露要求。

    《指引》共十一条。主要包括:一是明确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以风险对冲为目的;二是明确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信用衍生品;三是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加强信用衍生品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四是要求在定期报告及招募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投资信用衍生品的相关情况;五是明确规定参照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估值;六是强化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职责;七是明确老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应当依法履行适当程序。

    具体来看,《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中度,对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信用衍生品的过程中,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价格、利益输送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活动。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强对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监督,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指引》还做了过渡期安排,在《指引》施行前已经获得证监会核准或准予注册的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指引的相关要求,决定是否投资信用衍生品。基金拟投资信用衍生品的,应当依法履行适当程序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明确投资安排、信息披露、估值方法、风险揭示等。

    《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曾公开表示,要完善公募基金投资策略、适时拓展投资范围,丰富基金产品类型;强化基金产品运作监管,注重保持基金产品风格清晰、稳定;鼓励指数基金等被动投资产品发展,实行更加灵活的费率安排;支持公募基金适度运用金融衍生品等工具以提升组合风险管理水平。如今,政策落地,公募基金风险管理工具得以丰富,有利于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常德鹏表示,基金管理人应当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落实好信息披露要求。证监会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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