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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化依法治疆实践

    时间:2017-12-22 15:21:31  来源:新疆日报  作者:

    □兵团党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赵赟

    党的十九大强调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习近平总书记亦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这就表明在法治建设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完成之后,要用新的目标和任务凝聚法治建设新共识,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全面化、系统化、深入化的全新历史阶段。

    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疆不仅是我国法治统一、主权完整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石。2017年10月30日,在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会中,特别强调要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把思想共识、力量汇集凝聚到新时代开创新疆新局面的新征程上。开创新疆长治久安新局面,必须结合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部署,强调纵向性切入的深度和力度,必须着眼于新疆发展的重大问题,把依法治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各族人民群众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谱写法治新疆建设的新篇章。

    一、深化依法治疆实践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抉择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由此决定了法治在新时代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具有突出的重要地位。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新疆工作,把新疆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提出依法治疆的重要论述。这是我们党治疆方略的坚持、完善和升华,为新疆的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具体目标。团结各族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在新疆的具体实践。

    依法治国与依法治疆之间是宏观与微观、全局与具体、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依法治疆是依法治国方略从抽象到具体、从国家到地方的地域性生动体现;依法治疆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延伸和深入。当前新疆情况的复杂性、特殊性,也决定了法治是社会的稳定器,依法治疆是筑稳定之基、兴繁荣之路、促民族团结的根本,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深化依法治疆实践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

    新疆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重点突破口,境内外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大肆渗透,对新疆社会稳定基础造成重大危害。依法治疆方略,旨在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核心、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引领,这是应对西方敌对势力渗透的有力武器,确保新疆稳定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

    此外,新疆信教群众比例较高,一些地方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较为严重,致使许多问题相互交织、复杂敏感。深化依法治疆实践,就是要切实强化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明辨是非。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切实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相适应,最终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同一法律价值体系的构建以及法治信仰的实现。

    三、、深化依法治疆实践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

    暴力恐怖活动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最直接、最现实的威胁,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是维护新疆稳定的主要任务,也是新疆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针对新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会明确:“奋力开创和谐稳定的新局面,必须要坚决打好‘三场硬仗’、打赢‘一场人民战争’、做到‘三个联动’,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稳定工作。”抓好稳定工作,必须厉行法治,坚定法治建设的政治定力,深入推进法治实践。这对于正处在“三期叠加”特殊时期的新疆来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深化依法治疆实践,更是需要各族群众在共融、共创、共享、共荣中逐渐达成并自觉遵循的法治共识。因此,依法治疆也是民族团结对法治的深切呼唤和迫切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地团结依靠各族群众,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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