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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出台4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创新政策

    时间:2017-12-12 15:18:14  来源:亚心网  作者:

    亚心网讯(记者 陈敬梅)12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新出台的4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创新政策,对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聘任管理等方面进行政策创新,助力新疆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发展。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明确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岗位类别转岗聘任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自治区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聘任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改进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统一简称《通知》)等4个通知。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全面深化改革和人才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增强了动力。随着国家、自治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紧紧围绕社会大局,破除与事业单位发展不合事宜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和切入点,有针对性的创新人才招聘政策,拓宽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聘用渠道,解决好岗位聘用中存在的热点问题,加大向南疆四地州政策倾斜力度,引导人才向南疆四地州流动,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提升全区公共服务水平、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提供坚强的政策保障。

    4个《通知》,分别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政策创新,具体有以下内容:

    一是立足区地县乡四级事业单位招聘实际,从区域层级上,对自治区级和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以简化程序,通过考核招聘;从岗位类别上,对急需紧缺专业、脱贫攻坚、维稳等岗位,自治区级和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聘具有国家重点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地(州、市)、县(市、区)招聘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以简化程序,通过考核招聘,同时对于野外艰苦岗位,如煤炭、地质、测绘、考古等,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也可以简化程序,通过考核招聘。

    考核的评分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职责任务制定,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同时在考核中可根据岗位特点,增加专业测试、试讲等,力求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应聘人员,为单位选人用人开通多渠道。

    与此同时为保证公平性,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坚决防止人情招聘、“萝卜招聘”等现象发生。

    二是在前期事业单位人员跨类别转岗政策基础上,对跨岗位类别转岗聘任时间进行明确,以单位党委(党组)下达的聘任(任命)文件时间作为人员转岗聘任时间,这样即符合干部任免起止时间要求,也可以更好地促进岗位之间科学合理流动。

    三是加强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对已取得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资格的,男年满55周岁及以上,工作年限30年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工作年限25年以上人员,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聘任至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并兑现相应岗位待遇,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

    四是改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条件进行合理调整,取消在正高级岗位工作满5年年限制,拓宽高层次获奖聘任范围,将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专利奖特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均为第一)纳入岗位聘任所需条件中;对于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工作满8年的优秀人才,可以直接聘任至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使长年在基层工作、奉献基层的高层次人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回报,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引导高层次人才投身南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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