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江苏新闻 > 南京检方两年挽回公益损失2个多亿
  • 南京检方两年挽回公益损失2个多亿

    时间:2017-09-06 19:11:32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范晓林 雒呈瑞

    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5件,挽回国家和社会公益损失2.68亿元!两年来,南京检方通过出台服务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牵头建立生态补偿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工作机制,联合多个行政执法部门成立“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等举措,充分利用督促履职、提请抗诉、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法律赐予的“尚方宝剑”,检察建议采纳率达95.4%。

    敦促恢复被毁森林生态资源

    去年5月,南京栖霞检方在梳理近年来办理的生态环保案件时,发现4起毁林案均没有按照《森林法》的规定补种树木,而其中张某、李某毁林案共采伐杨树273株,造成260余立方米森林资源被破坏。为恢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栖霞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向该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林业主管部门责令盗伐林木者补种林木,虽然毁林原地已经不适合再补种林木,但在栖霞检方和辖区农林部门努力下,占地百亩的南京首家生态恢复示范基地顺利建立起来。南京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胡彬华介绍说,两年来,南京检方共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等检察建议179件,回复落实167件,向党委政府提交有关专题报告4份。

    识破多份虚假购房合同诉讼

    今年2月,案外人刘某向高淳区检察院反映,其与孙某、南京某置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胜诉后,孙某以置业公司的名义与其亲属孙某某签订3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将公司名下3套房屋出售给孙某某。在多次操作下,造成孙某某实际支付4800万余元购房款的假象。后孙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向置业公司支付房款的事实。但经高淳区检察院查证,置业公司与孙某某的房屋出售协议及房款支付均为虚假事实,目的是为了逃避向案外人支付赔偿款。2017年4月13日,高淳区检察院向高淳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月16日,孙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据胡彬华介绍,一年多来,南京检方利用检察建议等手段,依法监督纠正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权属、房屋买卖、婚姻继承、社会保障、医疗服务、劳动争议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当裁判案件115件,成功支持起诉109件涉及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案件,挽回损失170余万元。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39件,涉案金额达2.3亿元,多名虚假诉讼违法行为人受到刑事处罚。

    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5件

    2016年,南京市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地区后,市区两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重点领域,启动诉前程序,建议和支持相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江苏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无相关资质情况下,从事废旧电池回收,并在厂房外下水口倾倒酸液,严重污染环境。2016年7月,南京市检察院审查认为,该公司及行为破坏了国家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污染修复和生态恢复的损害赔偿责任。2016年12月,南京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目前该案正在继续审理之中。

    据记者了解,试点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3件,适时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65件,行政机关采纳建议并及时采取措施62件,挽回国家和社会公益损失2.68亿元,检察建议采纳率达95.4%。范晓林 雒呈瑞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