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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节前突击检查河豚鱼经营情况

    时间:2018-02-02 16:43:01  来源:吉网  作者:孙晓云

      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长春市有些餐饮单位存在经营河豚鱼的情况。为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迎接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2月1日,记者跟随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分局,针对长春市餐厅经营河豚鱼情况进行稽查行动。

      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位于南四环路和彩织街交会处的河豚餐饮推广基地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鲜河豚鱼。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分局餐饮服务稽查科科长李铁成说:“目前,商家已经提供出产品的相关材料,通过扫包装袋上的二维码,发现产地是经农业部备案的有加工河豚鱼资质的企业,是合乎相关规定的,后续会要求其继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

      据李铁成介绍,近年来有些地方养殖河豚鱼,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开放禁令的申请,但是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前,是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的。2016年9月农业部办公厅和国家食药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先行有条件地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产品的加工经营;但依然禁止经营养殖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为防控河豚中毒事故发生,并提前预热春节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食品稽查分局派出餐饮服务稽查科执法人员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多次摸查。

      据悉,本次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分局制定相关检查计划,开展专项稽查工作,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对涉案线索,上溯源头、下追终端,一查到底。根据掌握情况,执法人员相继对两家相关单位进行调查,一户能够提供相应资质,“这次检查河豚鱼的目的是由于临近春节,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根据群众的举报对部分单位进行检查,虽未出现经营鲜河豚鱼现象,但大家都知道河豚鱼的毒性非常强,所以提醒广大市民在就餐时,不要食用鲜活的河豚鱼产品,以保证食用安全。同时我们将利用节前时间持续对经营河豚鱼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处理。”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分局副局长耿振海说。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食用含有毒的动物性或植物性食品,如果有市民发现有餐饮企业违法经营,可以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吉网吉刻APP记者 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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