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西藏新闻 > 乡村旅游应实现“绿富美”
  • 乡村旅游应实现“绿富美”

    时间:2017-09-27 17:06:55  来源:  作者:

    据报载,过去五年,我区将乡村旅游发展同旅游扶贫有机结合,大力发展以农家乐、藏家乐、休闲度假村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产品和项目。针对国家确定的全区151个重点旅游扶贫村,制定旅游精准脱贫工作计划,并将相关项目进村、落户、到人,带动城镇居民和农牧区依托旅游发展,拓宽增收致富门路,全力推动12万贫困人口通过参与旅游产业实现脱贫目标。

    显而易见,乡村旅游逐渐成为我区旅游业的“主角”。近年来,我区用旅游精准扶贫激活了乡村“美丽经济”,引导群众在山水之间逐梦“绿富美”,硕果累累。2016年,全区旅游从业人员达到35万人,截至目前,已有12万农牧民群众参与旅游业发展建设。99个具备旅游发展条件的贫困村旅游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从事旅游服务达4万人以上、间接从事旅游服务达10万人以上,实现2.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既让农民口袋“鼓了起来”,又让乡村“美了起来”。

    笔者认为,随着乡村旅游与精准扶贫碰出火花,我们已找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小康之路。今后,我们更要乘势而上,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奋发有为,实现最美的脱贫。

    首先,要让当地群众成为乡村旅游“主人翁”。旅游产业不仅是朝阳产业、绿色产业,更是惠民产业。要让群众在乡村旅游中充分受益,真正实现“乡村旅游+精准扶贫”,就要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旅游开发、经营中的主体作用,要让他们真正成为乡村旅游的“主人翁”“建设者”,而不是旅游资源的廉价出租者。

    其次,要做好规划工作,突出扶贫主题,将乡村旅游当作扶贫项目来做,认识到乡村旅游项目和其他旅游项目的不同之处。旅游是一个带动性很强的产业,可以非常有效地带动乡村的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交通运输业、餐饮娱乐业、手工艺品加工业等产业的发展。我们要按照“资源共享、统一规划、联合开发、利益分成”的原则,资金来源方面采取“政府投一点、企业拿一点、群众出一点、社会捐一点、银行贷一点”的办法,用于乡村旅游精品景区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进行旅游开发,让游客食有特色、住有选择、行之方便、游之尽兴、购之丰富、娱之快乐。

    再次,乡村旅游打造旅游产业“主特色”。开发乡村旅游,要向特色优势要竞争力,必须因地制宜,发掘比较优势,利用乡村独特的田园风光、民俗风情等资源,打造旅游特色产业,把乡村旅游做美、做大、做实、做强,让游客既能欣赏独特的田园风光,又能享受独有的乡村乐趣,让那些“养在深山人未识”的“青山绿水”,能够“一鸣惊人天下闻”。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