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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藏自治区“文明交警”拟表彰人员名单公示

    时间:2017-08-16 19:49:43  来源:  作者:

    西藏自治区“文明交警”推荐名单

    (共20个)

    1.阿旺扎西

    阿旺扎西,男,藏族,1988年7月出生,本科文化,2010年6月毕业于陕西省西藏民族学院后,2010年10月至2012年6月在西藏警校专业培训两年,中共党员,2012年7月在西藏昌都地区类乌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 2013年11月调入西藏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西大队事故中队,现任事故中队中级资格事故调处员。

    无论从事公安哪种专业工作,该同志始终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从警5年时刻以一名人民警察和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投入到工作中,尤其是在从事交通事故调处工作以后,用忠诚和热情,智慧和能力,奉献和追求,排除和预防,为老百姓营造了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013年11月调入交警支队城西大队事故中队,2014年获得优秀公务员的荣誉称号,2015年获得市公安局嘉奖,自成为一名交通事故调处员后共接处警34500多起案件,其中调解处理29500多起案件,办理行政案件简易程序557多起,一般程序案件250多起,20多起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刑事案件。虽平日工作繁琐,但一年如一日心平气和,面带微笑办理每一起案件,调解多数起案件,今天能办完的事,决不拖到明天,这种今日事,今日毕的工作态度,更加体现了一名人民公仆的工作原则和优良的作风。曾破获2014年07月25日拉萨市北京西路西郊安居苑斜对面、2015年7月30日拉萨市八一北路解甲园前路段、2016年11月15日拉萨市金珠西路“恒达汽修”对面路段等交通肇事逃逸死亡、伤人案,以及多数财损肇事逃逸事故,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虽在现场只留有一片碎片或车轮拖印,但与同事对现场展开勘查及调查取证,查找目击者,蹲点守候,通过监控视频等各种手段,一夜未眠后确定肇事车辆,将肇事驾驶人归案,成功破获多数交通肇事逃逸案,破获率高达90%,接报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提起诉讼,追究肇事人刑事责任,打击违法犯罪,挽回了公私财产损失,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广大老百姓的一致好评,接到当事人赠送的“交警显神威,心中为人民”等锦旗,树立了坚持不懈,一切为人民,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人民公仆形象。

    在这样一个平凡而特殊的工作岗位上一心一意的努力,阿旺扎西说虽然条件艰苦,案件多而复杂,经常加班加点,有时几天几夜睡不好觉,吃不好饭,但在整个人精神崩贵的时候,能够听到百姓的一声:“谢谢,辛苦了警官”,看到那灿烂的笑容,就觉得心满意足,特有成就感,一切都值了。他说只要有案子没办完,只要有案子没破获,就算回到家也茶饭不思,夜不能寐。不怕条件艰苦,因为能与同事们协同作战;不怕辛苦案件多,因为热爱着自己的岗位;不怕案件繁琐复杂,因为还是想为老百姓办点实事。还经常说只要服务群众,办理案件过程中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那也是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做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在实际工作中,阿旺扎西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熟悉有关公安工作具体操作要求,努力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和觉悟以适应新的形势下公安工作的要求,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领导的指导,听从命令,保守秘密,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2.罗泽山

    罗泽山,男,汉族,中共党员,2003年参加工作,2011年参加公安工作,高中文化程度,现为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民警,一级警司。

    罗泽山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荣获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民警等。作为一名战斗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的公安民警,能够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辩别力在各种政治风波中始终能够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特别是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斗争中,能够充分认清达赖在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段上的欺骗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分裂斗争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达赖集团的政治定性上来,统一到中央对达赖集团的斗争策略和总体部署上来,真正做到在到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反分裂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生命线,恪守法制精神,坚定法制定力,严守守法律底线,切实当好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力军,坚定不移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各项部署要求,聚焦忠诚干净担当,践行“三严三实”标准,纪律严明,廉洁自律,办事公道。始终做到头脑十分清醒,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时刻绷紧反分裂斗争这根弦,切实做到认识上不含糊,态度上不暧昧,行动上不摇摆,从而打牢发展稳定的思想政治基础。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思想品德投身到反分裂工作中,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认可。始终把党和人民的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以人民满意,人民高兴,人民答应作为判断和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善于做好群众工作,文明办事,热情服务,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特别是进入秩序大队工作以来,罗泽山同志负责担负全市道路交通标线的施划工作,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开拓进取、锐意创新,认真组织人员对全市的道路交通标线进行施划,为全市人民安全出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牢记党的宗旨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决心当一个无愧于时代、无愧于社会、无愧于人民的好警察。从警多年来在业务上他干一行爱一行,,深受同事和领导的好评。

    罗泽山同志就是这样一名普通的交通警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着警察的职责和使命,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对事业的不懈追求,为构建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竭尽全力,用青春和奉献铸就着对公安交管事业的无限忠诚。

    3.唐浩凇

    唐浩凇,男,汉族,1986年出生,2008年参加公安工作,2011年参加交管工作。该同志参加交管工作以来,能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与水平,不断的探索与追求,拥护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关心党的事业和国家大事,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他能够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处处发挥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曾经在党旗下的誓言、印证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交警事业的无比热爱!

    在工作中,他能够严格按照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指导思想,要求自己,紧密依靠党组织,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立足本职工作,为我市的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做出了自己卓越的成绩。他始终把努力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改变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为目的,带领自己组员全体民辅协警以队为家,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工作中勤勤恳恳,顶着烈日、冒着严寒在三尺岗台上指挥交通,和同事们并肩作战完成一个又一个的警卫任务,成为同事们学习的楷模。

    唐浩凇同志将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执法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中心工作,按照路面管控、宣传教育、事故预防作为工作目标,以城市交通管理为工作窗口,着重规范引导交通行为,对辖区机动车辆开展乱行、乱停、乱鸣等治理活动,全力提升道路交通能力及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唐浩凇同志也是一名出色的战斗员,无论严寒酷暑、深夜黎明,每一次集中行动时,都能看到他的身影,面对酒后交通违法人员的谩骂威胁,他做到了忍辱负重,扎实开展工作,对道路交通违法人员做到了严格管理,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他考虑的事更多的热情服务。

    作为一个交通执法者,唐浩凇同志不但要维护交通秩序,保证车辆行人的畅通,而且还要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交通违法者进行劝导、教育和处罚。从事交警几年来,唐浩凇处罚过的交通违法者不计其数,同时遇到过的危险也不胜枚举。唐浩凇说:“刚参加工作时遇到不配合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时确实很暴躁,但几年下来,自己也慢慢习惯了。”随着从警时间越来越长,遇到类似的危险情况越来越多,他已经渐渐习惯了。现在,“习惯了就好”已经成为了他在被问起是如何克服从警路上的困难时的唯一答案。

    “为民解难,不辞辛劳”是群众对他的评价

    日常工作中,唐浩凇同志践行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宗旨,碰到过马路的老奶奶、老大爷都要伸出手去扶他们过马路,经常因为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被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常常获得群众好评,可是当别人称赞时,他总是有点害羞的说“这没什么,是我应该做的”。

    六年屹立在繁华的路口,仿若默默坚守的白杨

    唐浩凇同志所在管辖区和执勤的地方是拉萨市中心区域的古城区,神力时代广场、八廓商城都是比较繁华的一个路口,交通状况也比较繁忙复杂。宇拓路口处设有一个不足2平米的警务岗亭,岗亭里摆满了执法设备,没有凳子,唯一的配置就是外面搭了帐篷,这既是唐浩凇和其他二十几个同事的办公室,也是他们集合和休整的地方。每天早上8点,路面上的车辆开始慢慢多了起来,人们开始奔波在上班的路上。对于唐浩凇而言,他一天的工作也在这嘈杂的车水马龙的交响曲中开始了。早晚高峰时间段,人、车流密度增大,唐浩凇和同事在汹涌的车流中不停地穿梭,还要随时根据复杂多变的路况做出及时的反映,光是在早高峰的一个多小时里,他在十字路口的四个路口处穿行数十次,甚至上百次。到了夜晚华灯初上时,唐浩凇及同事仍然要穿梭在来来往往的车流中,直到车流渐渐散去,他才能拖着疲惫的身体下班,四年中,周而复始。

    唐浩凇同志正是这过硬的素质、扎实的作风和对交警事业的执着热爱,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确保了各项安保工作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不论是大队领导还是支队领导,对唐浩凇同志作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受到了大队领导及上级部门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4.杨霖子

    有这样一位女交警,她扎根高原,常年与马路车辆为伍。她仰望珠峰,日夜与废气噪音为伴。她情洒后藏,满满全是对交警事业的无怨无悔、赤诚热爱。她是西藏日喀则市女子交警大队的“领头雁”,她是后藏交警的“新名片”,她是冲在前面干在前面的基层交警“娘子军”。

    “打铁还需自身硬”。 杨霖子同志担任女子交警大队大队长以来,始终“以队为家、事业为先”,敢于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带头坚持每天早上8时集合,练体能、练手势,切实做到了警姿最正、手势最准、形象最佳。围绕日常执勤、监督执法、交通安保等中心任务,牵头制定、健全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细化考评内容,并严格实施日考核、周讲评、月排名,推行“每月之星”评选活动,努力提升大队全体女警争先创优、提档进位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夯实了大队履职尽责的基础。大队成立至今的1500多个日夜,在杨霖子同志的带领下,全体女警的指挥手势从生硬到熟练,从标准到优美,无不浸透了她表现出“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的良好表率,更是她谱写新时代雪域交警青春之歌的新例证。

    “谁说女子不如男”。 在杨霖子的模范引领下,大队成立至今,全体女警像一颗颗永不松动的螺丝钉,顶烈日、冒严寒,每天吹哨示意几百次、指挥车辆上千台,从未间断、从未叫苦。她还创新尝试“步巡、车巡”并举的有效措施,有效遏制人、车违法行为,有力保障了日喀则市的交通安全。不仅如此,她坚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不论任务多艰巨、标准多严苛,都身先士卒、直插一线;不论现场多危险、情况多复杂,都指挥在前、战斗在前;不论环境多恶劣、压力多繁重,都吃苦在前、奉献在前。常年如一日,杨霖子同志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硬的作风,圆满完成了多次珠峰文化旅游节、班禅大师“回宫”、中国尼泊尔经贸洽谈会和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核心守护等100余起重大交通安保任务,竭心尽力维护社会局势的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

    交警与群众接触最多、走得最近。执法稍有不慎极易引起警民纠纷甚至涉访告诉。但日喀则女子交警大队却让群众感到 “清风扑面来”。杨霖子同志牢固“刚性执法、柔性操作”的理念,带头做到在执法过程中换位思考,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坚持多教育、少处罚,多劝导,少扣车;带头做到对交通违法当事人的怨气,理智而不冲动、冷静而不盲动;带头做到在和声细语中,化解矛盾、增进理解。经过她的过硬领率,全体女警虽然每天步行20多公里、巡逻10多条街道,但“多教育、少处罚”的座右铭没有变,“和声细语、微笑服务”的金招牌没有改,“细腻、执着、柔美、坚强”的好风尚没有减,交警与司机的距离拉“近”了,相互理解、和谐共处的画面更“美”了,大队成立至今也从未接到一起因执法不当引发的群众投诉。

    “有女子交警,孩子上下学我放心”,日喀则市的家长如是说。杨霖子同志针对日喀则市高级中学、市小学周边道路上下学交通拥堵现状,打破工作常规,建立了“两岗一警”,即建立日常“护学岗”,每天4次护送学生横过马路,情理校园门前车辆乱停乱放、乱鸣喇叭、随意调头、人行横道不让行人、违法载客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建立中、高考时段“贴心岗”,在高考、中考等敏感时段,实行超常规、超负荷工作制度,加大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的疏导和巡查力度,做学生的贴心人;实行“一校一警”,安排民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课堂、进书本”活动,增强了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4年多来,杨霖子同志率领大队女警,将“提前1小时上班、延迟1小时下班”变成了“风雨无阻、无怨无悔”的家常便饭,将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变成了“舍小家、为大家”的日常小事,使“民族团结、立警为公、真心为民”之花在人们心中绚烂绽放。

    成绩属于过去,前路仍需求索。杨霖子同志将高位求进、加压奋进、提标上进,全心全意践行“人民交警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用青春和热情铺筑平安之路。

    5.琼达

    2015年4月25日14时11分,尼泊尔(北纬28.2度,东经84.7度)发生8.1级强烈地震,震源深度20千米。这次地震烈度高达9级,由于其震源浅,震级强,离我县城距离近,因此,此次地震造成我县及聂拉木县、吉隆县受灾特别严重。地震造成318国道不同程度的受损。特别是通往聂拉木、樟木的318国道受损严重。318国道属于日喀则通往聂拉木、樟木的交通命脉,一旦堵塞将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进退灾区的车辆人员都将滞留,抗震救灾工作必将面临停滞不前的局面。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灾难,定日交警第一时间吹响冲锋号,全体干警闻令而动,挺进灾区,枕戈待旦,全力护航通往灾区生命通道的畅通。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定日交警大队队长琼达临危受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县委县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县公安局赋予的抗震救灾工作任务,彰显了人民交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英雄本色。

    一、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3年前的尼泊尔大地震,接县公安局的命令,交警大队队长琼达作为抗震救灾第一批工作人员深入我县绒辖乡抗震救灾。从接受命令的那一刻起,他深感使命重大,岗位光荣,作为第一批抗争救灾队员,既要圆满完成抗震救灾任务,又要抓好后勤保障工作。琼达队长明确了“不扰民、不麻烦群众、不歧视灾民”的工作原则,并且严格警车使用管理,强调自身除工作外不得动用警车,不私自外出、不喝酒,严禁有损定日交警形象的事情发生,民警要带头互相监督。同时在抗震救灾期间精神饱满、语言文明、指挥规范、处事得当、主动协助、服从调配。

    二、工作“一肩挑”,处处作表率

    琼达作为交警大队队长,既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又要抓好保畅通任务,他“一肩挑”、“两手扛”。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琼达同志身为队长,负责大队全体人员的工作、思想、生活。在工作中,他坚持同民警辅警同吃一锅饭,同撑一杆旗。他充分发扬警营政治思想工作优势,利用“六必谈”方式及时了解每个同志思想工作情况,衣食冷暖,嘘寒问暖,积极帮助解决队员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了全体警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执勤保畅通工作中,琼达同志敢于做到“看我的,跟我上”,时时处处起到一名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一个月来天来,琼达队长一直奔波在抗震救灾的第一线。在交通要道上,他亲自指挥车辆,疏导交通,扶老携幼;在318国道加措段等重要交通要道上,为了保障一辆辆救援灾区的部队车辆、救护车辆、运输物资和志愿者车辆能第一时间赶到灾区,他带领干警们在倾盆大雨(雪)中指挥车辆,顶着炎炎烈日疏导交通,确保车辆顺利通行。同时还通过警车上的扩音器提醒过往路段的驾驶员雨天路滑,减速行驶,注意山上飞石掉落。

    三、传承雷锋精神,再谱警民情深

    抗震救灾的一个月工作中,琼达同志带领民警用细心、热心真诚服务每一位灾区群众,全力为灾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用一件件“小事”,传承雷锋精神,诠释了人民警察热爱灾区人民的和谐大篇章。

    越是困难越向前,越是危险越向前。一个月来,琼达同志似乎忘记了家,忘记了亲人需要他,忘记了自己是一个血肉之躯,他以对党高度的忠诚和对灾区人民群众深深的爱诠释着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的警魂和一位普通共产党员的情怀。“金色盾牌,热血铸就,危难之处显身手”。这是一首大家耳熟能详的关于颂扬人民警察的歌词。在这次抗击尼泊尔大地震中,我们要把这首歌献给琼达这位普通的人民警察,因为在危难时刻,在祖国和人民最需要他的时候,他无悔地续写着人民警察的坚强与忠诚。

    6.曲加尼玛

    曲加尼玛,男,藏族,1988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西藏拉萨市人,2012年7月从西藏高等警官学院毕业后分配至谢通门县公安局工作,现任谢通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科员,三级警司警衔。

    该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在全县复杂的道路交管执勤一线工作,六年如一日,他凭借着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满腔热情,凭着对公安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忠实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誓言,工作中严肃认真、脚踏实地、作风严谨、上进心强,能尽职尽责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曾多次被市、县公安机关评为“先进个人”、“六城共创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从事交管工作六年以来,该同志始终牢记服务宗旨,立足交管岗位,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用青春与汗水树立了通门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积极纠违,加强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从事公安交管工作六年以来,曲加尼玛同志始终认为形象重于生命,作为人名警察,良好的形象是体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的前提,对于辖区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严肃认真执法的同时,始终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确保对当事人的安全教育起到实效,他坚持“事故案例与教育相结合、换位体验与教育相结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因为他处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处处为当事人着想,真正做到“立警为民”,获得辖区群众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二、便民为民,为民服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曲加尼玛同志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点工作来抓,始终坚持文明执法,积极推行文明规范用语,纠正违章做到先敬礼、再治理、后处理,最后敬个送别礼。在日常工作中,他积极热情为民服务,争做人民满意的好交警。

    2013年10月19日,我县辖区发生特大暴雨,无情的洪水淹没了荣玛乡初村道路,造成道路交通严重堵塞。灾情就是命令,他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看见一辆现代小轿车陷入了泥坑中,怎么也出不来,眼看水将没入车中,他和同事们奋不顾身,冲到泥泞中,将车辆推到了安全地段,而此时他已是满身泥水。当事人对他非常感谢,从车上拿了一条烟要给他,他坚决不要,并告诉他:“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人民警察就是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失时,义无反顾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2014年8月10日,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达那答辖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交警大队立即出警”,接到警情后,该大队因警车出现故障无法启动,其他同志谁也没吭声之时,他大声说道:“走,开我的车,事故要紧”,到达现场之后,有一辆白色皮卡车驶离路面,被困在水沟里,当时皮卡车厢内有两把铁锹,他拿起铁锹跟车主一起脱困,事后那位汉族司机对他说道:“从没见过像你一样的交警,真的是人民的好公仆”。

    2016年2月,该同志带队前往索布公安检查站开展第二批猴年“转山转溶洞”民俗宗教活动2万余人的交通保障等工作;3月1日,因索布公安检查站辖区降雪较大,该同志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临时进行交通管制,全程警车护送;为滞留的车辆及群众提供了开水、取暖炉子、对行动不便的行人给予了送行,赢得了朝佛群众的一直好评。

    三、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新知识。从事交通管理工作以来,曲加尼玛同志以“规范执法、热情服务”为宗旨,始终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在日常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从不计较个人得失;面对交管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该同志在休息时间努力学习新业务知识,在工作中虚心向其他同事学习,积极弥补自己的短板,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积极协助带班民警、大队领导搞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团结同事、尊重领导,形成了互助、友爱的良好氛围,遇到同事有困难,积极想办法帮助解决,得到了大队同事及局领导的一致好评。面对成绩,他不骄不躁,虚心学习,刻苦钻研、充实自己、完善自己,对各项交管工作工驾轻就熟、游刃有余,为其他同志树立了榜样。

    他热爱本职工作,有一股强烈的工作欲,干起工作来雷厉风行,对自己份内的工作,从不拖拉、推诿扯皮。近年来,我县正实施“十三五”规划,辖区道路通行里程不断发展,交通工具日益增多,管理难度急剧增高,由于县局交警大队警力严重不足,导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辛苦、劳累可想而知,他经常和同事们一道加班加点,但他没有任何怨言,还经常向一起加班的同事们以逗开心的方式加油鼓劲,夜以继日,“5+2”、“白+黑”对于曲加尼玛同志来说是家常便饭。令他愧疚的是要放弃家人、照顾老人、照顾家庭、陪伴小孩、朋友团聚等,他始终对自己讲:“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就要比别人多付出些,多牺牲些,为了大家的幸福安宁,只能舍小家、顾大家。”

    曲加尼玛同志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善与做群众工作,文明办事,热亲服务,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而正是坚持长期不懈的注重政治思想修养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铸就了曲加尼玛同志在岁月的磨砺中不断求索和交管事业的无私奉献。在枯燥的乡村道路管理及大型佛事活动执勤中,他无怨无悔,不因枯燥而退缩,他始终以身作则,把自己的满腔热情全部投入到繁忙的交管工作之中,他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是一名优秀的人民交警。

    7.扎西索旦

    一个貌不惊人,皮肤黝黑,普普通通,任劳任怨的公安民警,为一名人民警察,他已在公安战线上奋斗8个年头,始终坚持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以他特有的热忱、公正以及精干的业务知识,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他就是乃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队长扎西索旦。扎西索旦同志兢兢业业,带领着全体事故中队民警出色的完成了以事故处理为主的各项工作,现将简要事迹介绍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扎西索旦同志无论工作任务有多繁忙,都不忘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他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牢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他在生活中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创建“和谐乃东、平安乃东”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扎西索旦同志无论是做普通民警还是担任领导职务,他始终怀着一颗执着追求上进的心,以拼搏、开拓、奉献的风采和气度,靠精明的领导韬略,通过辛勤的努力和出色的工作,带领事故中队这支能征善战的队伍,用赤诚心血和汗水铸就了一条畅通、文明的安全之路。 

    二、注重业务钻研,提高自身及中队民警业务能力。

    扎西索旦同志经常说:要胜任一个岗位,就必须坚持学习,增强素质,努力做“复合型”人才,才能做到永不落伍。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掌握与事故处理相关方面的知识,不断汲取新的营养,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以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工作中,他立足现实,不耻下问,虚心学习,勤于实践,经过多年磨练,他对各项管理工作工作驾轻就熟,游刃有余,并且为其他同志起到了带动和模范作用。他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总是要抽出时间翻看业务书籍,一遇到有争议的业务疑难,便积极主动地向领导和同事请教或上网查找相关资料。强将手下出精兵,围绕“文化育警,铁规砺警,优严并举”的要求,通过理论业务学习和思想教育,对民警、协、辅警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民警、协、辅警的业务能力。

    三、加强道路法制宣传、妥善公平、公正处理事故。

    为警清廉、不徇私情是扎西索旦同志工作中的座右铭,扎西索旦同志主管着乃东县交警大队事故的“大权”,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材料的整理、责任的认定,都要由他前后作决定和签字。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一等警察交警队,光天化日敢受贿”,但在乃东县交警大队的事故处理中,根本寻不到这股歪风,这就是扎西索旦同志始终在大队倡导自律严明的结果。事故处理工作是交警队的重要“窗口”,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直接影响着公安交警部门的整体形象。工作中,扎西索旦同志带领事故处理民警,认真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坚持依法秉公办案,以责论处,克服行业不正之风,杜绝执法不严,违法违纪,徇私舞弊现象。扎西索旦同志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历来采取集体研究,公开认定的方式,并实行现场勘查与损害赔偿调解异人办案,杜绝一人包案到底,并且将事故处理程序标准等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开门办案”,有效地增强了事故处理工作的透明度,实现了执法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他带领事故处理民警,每年处理近百起事故,皆能达到当事者满意,杜绝了上访,缠诉案件的发生。在平时的工作中服从组织的安排,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工作中虚心向其他同事学习,学习他们工作中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到位而不越位,扎西索旦同志根据交警工作的要求和日常开展情况,积极与各新闻媒体单位联系,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同时积极依托违章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由于长期的室外工作,见到他时,你总能感觉到黝黑的脸庞,是他多年历经酷暑严冬的见证,但良好的工作习惯养成,铸就了他端庄严整的警容警姿,规范的举止、文明的语言是他对自己工作的要求,扎西索旦同志在他默默耕耘的每一个工作岗位上,无不体现出“依法办事,热情服务,一心为民”的崇高品质,特别是在重大维稳任务中,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责任制,按照思想认识、工作措施、应急预案、工作责任“四个到位”要求,确保了重大维稳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在今后的工作中,扎西索旦同志将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的老西藏精神,发挥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一流的业绩,高昂的工作热情,带领大队全体民警,为乃东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8.杨洪武

    杨洪武,男,汉族,1988年11月出生,2013年2月参加公安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扎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他就暗暗告诉自己要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几年来,他一直用实际行动实现了自己入警时的誓言。

    杨洪武同志自2013年参加交通管理工作以来,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培养下,始终加持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的思想,以雷锋同志“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为指导,爱岗敬业,刻苦学习,无私奉献,深入钻研交通管理业务知识,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交通管理模式和方法,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指针。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立足本职岗位做贡献,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争创一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执行纪律,文明服务的模范。

    为达到“降事故、保平安”的目的,杨洪武同志按照大队的安排,认真组织开展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各种专项行动。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就必须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交通参与者佳通安全意识市预防交通事故的根本方法,只有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有效地预防交通事故。杨洪武同志虽然参加工作时间不久,但这些道理他却非常明白,因而他在带领协(辅)警巡逻时,加强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纠正违章时,不忘宣传提示驾驶员遵章守法,为自己也为别人,否则害人害己,做到纠正一次违法,送你一片关爱。在路面执勤中不忘给驾驶员们送上一句温馨的祝福和问候。

    交通管理工作其实很平凡,每时每刻都面对人、车、路的交通参与者,但在平凡的工作中,杨洪武同志凭着满腔的热情和无怨无悔的付出,在短短的时间里塑造了交警在人们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他说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以更加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的创业精神区体现交通警察的无私与奉献,努力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作出自己更大的贡献,奉献自己的光与热。

    9.刘磊

    刘磊,男,33岁,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道路交通管理专业,毕业后分配到西藏山南市贡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至今,先后担任过交警检查站民警、事故科民警,从警6年来,2012年被贡嘎县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2015年被贡嘎县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贡嘎县政府评为优秀党员,作为一名交通民警,他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以实际行动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用青春与汗水树立了交警的良好形象。

    一、加强政治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知识。

    作为一名基层警察,政治业务素质是第一位,只有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所以刘磊同志一方面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时间相结合,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过硬的整治素质担负起交通警察在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维护辖区道路安全的神圣使命,另一方面他又不断钻研交通管理知识,以精益求精的原则和标准要求自己,在平时工作的闲暇,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研究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处理方法,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

    二、坚持原则,严格执法。

    事故处理工作是交警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影响交警机关的整体形象。在处理交通事故中,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处理交通事故,力争每件交通事故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尽量让事故双方当事人满意,不偏不倚、一视同仁,在调解交通肇事纠纷中,注重通过沟通达成相互理解,使当事人认知自身过错,让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将占有民警调解大量时间释放出来投入到其安全管理中,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2017年3月8日,杜长海驾驶苏685U5号车由贡嘎县昌果乡方向驶往山南扎囊县方向,于当日12时50分许,该车行驶至江北公路43KM+300M 处时,由于杜长海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致使与同向行驶的安罡驾驶的吉A21022号车相撞,后吉A21022号车由于惯性驶出公路有效路面右侧,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杜长海和安罡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即使如此,他告诫自己和同事:“我们绝不能灰心,只要我们持之以恒,用真心、用感情去做,就一定能克服困难,取得胜利。他不偏不倚地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做到“情”通。与此同时,他多次组织调委会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法析理,提高当事人法律意识,做到“法”通。“法”与“情”的结合使这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最终得到化解,双方达成了赔偿的共识。

    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刘磊同志非常敬业,每天准时上班,为群众排忧解难、全身心投入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只要是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不论是节假日还是下班时间,刘磊同志始终做到不拒绝、马上到,无时间限制,第一时间赶到交通事故现场,认真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收集相关证据。在路上执勤中,始终做到警容严整、举止规范,文明执勤,不断指挥车辆通行,纠正违法行为。面对每一位违法的驾驶人员时,都能耐心的讲解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以理服人,让违法驾驶员充分认识到错误,自觉接受处罚。一次老婆同事的车子因违法被查处,老婆打电话要求予以照顾,但他告诉老婆,不管是亲戚朋友还是普通老百姓,必须接受处罚,为此老婆与他几天都没有说话。几年来,他没有一起因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执法不廉受到投诉,为大队民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作为一名基层交警,刘磊同志扎根高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无怨无悔、为民解忧。这是一种精神,这是一种力量,这也是刘磊同志多年来对交警工作的坚守与诠释。

    10.李昆懋

    李昆懋,男,1987年出生,系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作为一名公安交管民警,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勇挑重担,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努力提高个人素质。自参加工作以来,积极参加县局、大队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仔细听取他人的发言,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将会议精神融入到日常的实际工作中。同时,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坚定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树立了正确的无产阶级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筑牢忠诚警魂,坚定不移地拥戴信赖忠诚捍卫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平时的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坚决服从指挥,听从分配,廉洁自律。

    二、工作勤奋,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里最高位置,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判断和衡量工作的标准,平时的工作作风一贯脚踏实地、兢兢业业,文明办事,热情服务,在工作中善于动脑、勤于思考、责任心强、不怕吃苦,善于做群众工作,遇到疑难问题时,知难而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业务水平突出。同时,能全身心地投入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只要工作需要,都会义无返顾地投入到工作中。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生命线,恪守法治精神、坚守法治定力、严守法律底线,切实当好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力军,坚定不移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起到了一名交管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连续作战,无私奉献。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各项部署要求,忠诚干净担当,践行“三严三实”标准,纪律严明,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办事公道。给人的印象就是特别肯吃苦、能吃苦,感冒发烧也轻易不下战场,为了集体的荣誉而勤恳、无私、忘我地工作。

    春节本该是万家团聚。然而,对于奋战在一线的我们来说,这仅仅是一种奢望。为了节省时间,把更多的时间用于路面管控,保证全县人民能安全、舒心过节,我们在食堂匆匆过节,简单的饭菜后,又投入到紧张的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中。节日期间恶劣天气频繁,我们二话不说,迅速放弃个人休息时间赶赴辖区易积雪结冰路段,积极奋战第一线,开展交通疏导工作,逐车逐人的提醒行车注意事项,尽心尽职的工作作风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评价。

    自参工以来,先后被授予优秀信息员等荣誉称号,没有出现被通报批评,无因执法问题或其他问题引起国家赔偿或行政复议、诉讼被撤销、变更案件,无群众投诉,无因执法过错引发的信访事项,无检察、监察机关监督确认违法等情形,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11.别杰措

    别杰措,男,1992年4月出生,现任林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三级警司。2013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一直在执勤第一线工作。参加工作至今,他凭借着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满腔热情,凭着对公安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忠实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誓言,工作中严肃认真、脚踏实地,作风严谨,上进心强,能尽职尽责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曾多次被林芝市公安机关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

    面对成绩,他不骄不躁,虚心向其他同志学习,经常加强政治学习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别杰措同志经常说:要胜任一个岗位,就必须坚持学习,增强素质,努力做“复合型”人才,才能做到永不落伍。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掌握与交通管理等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

    的知识,不断汲取新的营养,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以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工作中,他立足现实,不耻下问,虚心学习,勤于实践,经过多年磨练,他对各项管理工作驾

    轻就熟,游刃有余,并且为其他同志起到了带动和模范作用。

    正是坚持长期不懈的注重政治思想修养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铸就了别杰措同志在岁月的磨砺中不断求索和交管事业的无私奉献。在枯燥的城市执勤工作中,他没有辛苦而埋怨,没有因枯燥而退缩,他始终以身作则,把自己的满腔报复与情操全部投入到每天的工作之中。他热爱本职工作,有

    一股强烈的工作欲,干起工作来雷厉风行,对自己份内的工作,从不拖拉、推诱扯皮,单说近年来,畅通工程和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辛苦、劳累是可想而之的,他和经常同

    志们一道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有时甚至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吃饭吃不到时间,中午、晚上加班,牺牲节假日,对于别杰措来说,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但别杰措从来没有因为工

    作的辛苦和劳累而抱怨。

    别杰措同志始终认为形象重于生命,作为人名警察,良好的形象是体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的前提。在工作中他讲原则,但是他对待群众的态度非常好,能够以理服人,接待群众询问、投诉、办事,他总是不仄其烦,认真办理,他从来没有因工作繁重、琐碎而跟群众翻过脸,就是群众心情不好发了脾气,他仍然能够做到有礼有节。在单位内部他也是为人诚朴、谦和,善于团结同志,和同事们相处的十分

    融洽。在这方面他为民警作出了好的榜样,在大队也是有口皆碑。从事多年一线执法的别杰措同志,凭借着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他非常深刻的理解了管理与服务的含义,现在有不少人对交警工作不理解,很多被交警处罚过的群众认为违法处罚可以接受,接受不了的是交警在执法时态度的生硬、刻板,不听当事人解释,带有明显的距离感。别杰措同志认为要想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交警工作的认可与理解,只有转变我们的执法理念,改变我们的工作作风,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民关系。的距离;他常给同志们说:敬一个礼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警,可以缩短警民之间问一声好可以缓解对方的心理压力,在执勤执法中他正是身教胜过言传。

    由于长期的室外工作,见到他时,你总能感觉到黝黑的脸庞,是他多年历经酷暑严冬的见证;但良好的工作习惯养成,铸就了他端庄严整的警容警姿,规范的举止、文明的语言是他对自己工作的要求。的确,我作为他的同事,曾格外留意发生在我们工作中的人和事。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在我的朋友、同事、甚至家人,只要知道李惠明的,提起他,总能听到这样一句话:你那同事,的确不错,工作认真,尤其是那指挥确实规范。每到上、下班高峰期,车流不断、行人不绝,要是在节假日,那就更不用说了。但就是在这川流不息的车流中,熙熙嚷嚷的人群里,你总能听到清脆响亮的哨音,寻着哨音的方向你就会经常看到别杰措在默默地工作着车流与人流在他清脆的哨音与规范利落的手势指挥下,依次通行。就在这车流与人海中,你经常会看到过往的驾驶员对他投出敬佩的目光,周围的商业网点的人们对他的工作敬业精神也是赞赏有加。的确,正是别杰措同志长期以来一丝不

    苟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规范文明的指挥疏导,赢得了广大市民的认可,也影响和带动着他身边的同事。

    人们都说交警是一个城市的门面也是城市文明的使者,交警的执法与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也代表着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别杰措同志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他始终带着深厚的情感工作,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事为民所办、利为民所谋、他怀着对公安交通管理事业无限的热爱,一心扑在工作中。由于平时从不间断加强自身修养,他的执法水平在同行中可以说是首屈一指的。从未发生过因执法不当或其他问题对他的投诉。相反,他却用于自己熟练的业务知识和具有相当说服力的语言表达能力,解决了无数起中队民警与违法驾驶人之间的矛盾。

    别杰措同志在交管战线工作已有几个年头了,轮换的是季节,不变的是他的身影。他在本职岗位上,他尽职尽责,

    倾尽心血,无私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诊释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誓言,他把自己的青春岁月无私的奉献给了他所从事的公安交通管理事业,虽然他所做的一切是那么平凡而琐碎,在工作中他也曾遇到过千难万苦,但都从未动摇过对自己所钟爱的事业的爱心,他知道,自己的工作与组织的要求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他愿把全部精力奉献给自己钟爱的公安

    交通管理事业。

    12.多吉次仁

    多吉次仁,男,中共党员,现任波密县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三年来,我带领大队全体民警,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波密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的安排与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一流交警队伍,先后开展了“大练兵”活动、“正行风”建设工作、“五进”活动、实施“畅通工程”、“平安大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紧密结合,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特别是结合我县的县情(川藏线318国道穿过我县达210公里,通麦排龙一线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存在着极大的隐患,每年的工作任务相当重),每年制定本人的自己工作计划,认认真真履行好各项职责,带领全体干警向先进集体靠拢。本人认真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领会上级精神,不断加强政治方面的学习,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期间,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方面始终坚持不懈地对全体干警进行思想教育,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经常教育干警以先进人物为榜样。为了使各中队转变服务作风,在整顿队伍上下大力气,用长时间,转变机制、增加动力。机制好坏,关键在于是否能调动人的积极性。要求队伍:“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为了提高整体的战斗力我与交警其他民警一起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划,为交警大队的长远目标:树立了良好的交警形象,再登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另一方面狠抓业务建设。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不断增加,交通管理面临着新问题,私家车的增多,严重的影响着交通秩序,为了使全县人民能有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我带领全体干警每年都要开展春季、秋季综合性整顿,特别是针对旅游旺季外地游客进入波密,县城交通超负荷,一些外地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开快车、违规乱停乱放,存在着严重的事故隐患,本地车辆客货混载超员、超速、无证、酒后、非法营运等违章现象较多,为了杜绝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带领全体干警早起晚归,有时工作到深夜设卡堵截,同干警们经常加班加点,使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交巡合一后,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大队会议对现有警力进行调整,促进了警力下沉,重心下移。街面警力的增加、民警工作职责的扩展,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置能力,有力地维护了社会面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同时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好转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常组织干警深入辖区有车单位,排查、整改交通事故隐患,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消除事故隐患。通过整治,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在提高队伍素质上,本着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努力加强全体干警的政治学习,特别是对全体党员,必须以大队党员为核心,加强堡垒作用、通过党员学习、带动干警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原则、依法行政。为了提高全体干警的廉政、勤政意识,在队内开展纪律作风方面的整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改变工作作风和岗位形象,自觉地维护整体的形象,坚决制止冷、冲、硬、横和公安工作“四难”作风,从自身做起,在干警中起带头作用,制定了执勤工作制度,取缔违章先敬礼,文明用语,文明办案,阳光作业。充分地体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形象。在监督工作中,本着领导亲自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队内交警执勤、执法形象逐步走向正规化。

    在廉政建设方面能够严格按照《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影响,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多次拒绝亲友和同事的说情现象,从不耍特权,从不拿手中的权力做交易,这些珍贵的品质为他公正履行法律职责打下了良好的精神基础。

    近三年来,由于全体同志的出色工作,波密县交警大队先后被地区交警支队授予“交警系统讲文明、树新风”,先进集体,被自治区和地区授予“交警系统创建人民满意活动先进集体”。被地区交警支队授予"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先进集体"。在今后的工作中,交警大队全体干警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以依法治警、从严治警为导向,为建设平安波密、和谐波密宏伟目标而继续努力。

    13.郭建昌

    郭建昌同志,男,汉族,现年44岁,大专文化程度,于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参加工作,现为昌都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负责交警支队事故处理。

    该同志在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及敏感节假日中,积极认真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他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政府、昌都市委市政府、市局党委对维护稳定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境内外分裂分子的破坏活动。站在反分裂斗争的最前沿,按照公安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领导的职能作用,坚持带班制度,为确保政治局势稳定,确保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及敏感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他经常亲自带队深入到各执勤点检查监督工作,特别是在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坚持24小时与其他民警战斗在一起,认真做好每项工作,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支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他多次为部队和来代表团执行开道安全保卫任务,安全圆满完成任务。为全力加强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大庆期间不发生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始终按照支队制定的工作方案,一心扑在交通整治工作任务中。特别是在繁重的安保工作期间,民警坚守在岗位,超强度工作,为了保证伍战斗力,保持旺盛的精力,他自掏腰包为其他民警改善生活,按时把盒饭、矿泉水等食物送到岗位上,使队伍的战斗力进一步提高,为维护安全保卫工作奠定了基础。

    郭建昌同志不仅是一个喜欢钻研的人,还是一个能够将想法付诸行动的实干家。他把精准扶贫工作当作是帮扶自己家里亲人的事情在干,将党和组织交代的事情干得决不含糊。他帮扶的一户贫困户,原本只有一座破落的房子供一家人勉强生活。郭建昌同志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想着要想脱贫,必须要让这家人找到可以靠自己生活的技术。通过查找,发现该户人家房屋周边拥有一块土地,郭建昌同志便立即带着民警一边指导一边卷起裤脚盖起了蔬菜大棚,种起了瓜果蔬菜。慢慢的,该户人家掌握了种植技术,也收获了通过自己的努力挣来的钱,心里也是满满的感激;现在,该户人家早已不是那个只有一座破落房屋的贫困户,而是拥有两栋楼房,一辆货车的富裕人家。郭建昌同志说:“组织上让我们帮扶困难的群众,就是要通过我们的双手让他们脱离贫困的现状,而不是每年送点补助;钱总会花完,但是如果能让他们掌握挣钱的技术,便可以使他们脱离贫困。”

    郭建昌同志曾获“三等功”,在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中成绩优异,报请批准给予“嘉奖”表彰,2016年荣获“优秀中共共产党员”、“优秀党务者”称号。

    14.达瓦次仁

    达瓦次仁,男,1993年出生,西藏昌都市洛隆县人,现为昌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自2013年在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获得昌都市局“昌都优秀驻村工作队员”、嘉奖一次,在工作中一丝不苟,能出色完成上级交付的各种安保任务,哪个岗位需要他,哪里就有他,对于领导安排的岗位,从未有过埋怨。

    在交通管理这个工作岗位上,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忠实的履行一个人民交警的职责。在负责交通违法处理和内勤工作时,面对工作,他深知打铁还须自身硬,坚持与时俱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虽然他从事交警工作时间不久,但所有交警业务基本都做过,可他不满足于现有的知识,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在平时工作中,他更是严格要求自己,一有时间就扎进书堆,钻研法律法规、公安心理学、社会管理学等一切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学问,并且他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运用于交通执法过程中。他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自己的一言一行,他常常警省自己:“作为一名警察,代表党和人民执法,在执法过程中的丝毫偏差都会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我们必须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达瓦次仁同志在公与私的天平上,处处以公安事业为重,无私奉献,舍小家保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他因整天忙于工作,没有时间找对象,也没有时间谈恋爱,至今未婚,家中父母一直为他着急,但他总是说,顺其自然,要找一个支持自己事业的妻子。在他的心目中,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从来不因家庭而分心。对父母也未能尽到时常前去问安照顾的义务。他的父母都已是年过半百的老人,一直在高原上,也未走出过昌都,现在年迈体弱,作为近在咫尺的他,理应多在父母身边尽孝,但公安工作的性质和他自身担负的任务,使他不能对父母多尽颐养天年之责。因工作忙碌,一年到头,他难得回上几趟家,即使是回去一趟,也是匆匆而去,匆匆而归,更不用说在老人面前尽孝道了。当谈起这些,他总觉得愧对老人,尽管对自己苛刻一点,但对待人民群众始终带有深厚的感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只要人民群众需要办的事情,他总是乐此不疲,竭尽全力加以解决。

    达瓦次仁同志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与时俱进抓学习,解放思想干事业,保持了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浩然的正气,默默无闻,无怨无悔,展现了新时期人交通人民警察的高度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精神风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达瓦次仁同志的努力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但面对成绩和荣誉,他没有骄傲自满,而是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报答党和人民的教育和培养,以更扎实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去。

    15.加玛平措

    加玛平措同志自参加交通管理工作以来,在各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培养下,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雷锋同志“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为指导,爱岗敬业,刻苦学习,无私奉献,深入钻研交通管理业务和知识,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交通管理模式和方法,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指针。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立足本职岗位做贡献。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争创一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执行纪律,文明服务的模范。他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纪念来,经过他的手处理的交通行为数起。无一起群众投诉案件。在平常的执法过程中,他不简短钻研业务知识,在执勤过程中又多留心,留细心。

    作为一名基层一线民警,政治业务素质会直接影响到所从事的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只有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处处干一行,懂一行,精一行,所以一方面他始终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始终坚持把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各项学习,虚心向他人请教,经常给自己充电,使自己在知识大爆炸的年代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总之通过政治学习,信念更加坚定,思想更加成熟,认识分析问题的能力明显得到提高,在大的形势下他又积极主动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过硬的政治素质担负起新时代交警在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神圣使命。另一方面他又不断钻研交通管理知识,苦练交警基本功,以雷锋同志“干一行,爱一行”精神为动力,以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精益求精的原则和标准要求自己。

    他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要求自己,并用言行塑造交警的良好形象。交警在道路上是国家和法律的象征,“文明执勤,严格执法”是国家法律尊严和交警形象的统一体现,这就要求交警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加玛平措同志在日常的执法执勤活动十分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他无怨无悔的选择了交警职业,就做好了为之牺牲的准备,在每年的节假日,由于队里警力不足,他都主动请缨,希望多做一些事,多为同事分担,而且每件事他都有因有果,有始有终。从不叫苦叫雷,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加玛平措同志在上下共创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求胜的决心,积极投入交通管理工作中,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努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16. 仓木决

    仓木决,男,藏族,中共预备党员,1982年10月20日出生,大专学历,现那曲地区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科科员,负责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和对违法行为人劝导等工作。一直以来,特别是近这两年以来,该同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公安厅,交管局以及我县县委,县府,县公安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规,自觉践行文明交通承若,积极向大队全体人员特别是对平时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宣传文明交通理念,同时注重加强个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作为我县交警大队秩序科的一名工作人,平时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理和劝导的人,必须具备优良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适应新时期各项工作的新要求,就要不断学习,更新观念,增强新意识,把握新动向,在创新中求得工作的进取和发展,真正践行文明交通承若。

    二、积极宣传引导,营造我县文明交通氛围

    一直以来,仓木决同志特别注重学习各项交通法规政策,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个人知识架构,积极参加每年的交通安全宣传日对我县的广大群众,干部和中小学生进行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法规,平时工作中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法规“安全无小事,违章就是违法,遵章就是珍惜生命”的安全理念进行教育。

    三、积极参加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近两年是我县亚拉镇辖区进行拆迁按照县委,县府,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部署,大队领导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拆迁房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舒畅有序,该同志积极参加了此次任务并圆满完成任务。参与了今年年初我县辖区范围内强降雪,我大队以“雪情就是警情,下雪就是命令”原则,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严防我县辖区317国道线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严重交通堵塞现象为积极应对连续几天在冰雪路段上撒盐,铺砂石等加强宣传确保安全。参与了我县摩托车整治行动,为全面打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大队精心组织为期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该同志积极参与了我县“僵尸车”集中整治行动,“僵尸车”占用公共道路,不仅影响市容,还存在安全隐患,市民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集中清理。2016年采集虫草的前后交通管理工作中该同志积极参加,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地完成,得到了县公安局,我大队领导的好评,也得到了我县2016年度采集虫草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奖。为确保我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仓木决同志一直恪守着“奉献不言苦,追求无止境”的人生格言,积极参加各项工作任务,自觉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尽管该同志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本人始终认为目前所做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扬长避短,攻坚克难,持续求进,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7.阿旺次仁

    阿旺次仁,1988年8月12日出生,于2014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迄今为止在交警队工作,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热爱,以坚强的意志和崇高的品格,在交警工作岗位上埋头苦干、忘我工作。现将阿旺次仁同志的主要事迹报送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作为社会主义新西藏的接班人,既然时刻享受着党的关怀与温暖,要为党和人民干点实事。每时每刻将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中,从参加公安交警工作到现在,侦破大小逃逸案件十余起。2015年至今开展“盗抢骗”专项行动中,协同大队民警查获四辆被盗车辆,为老百姓挽回损失,得到了群众们的一致好评。他对公安交警事业充满热忱和忘我的献身精神,长期艰苦的工作磨练,不仅练就了果敢、刚毅、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而且培养了我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015年6月他自愿接受了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使巴青县国道建设项目能够按期完工,且修建道路时来往车辆的安全通行及沿线群众草场不受损坏,他担任起了巴青至雅安镇国道路段50多公里的驻守工作,在建设期间一呆就是5个月之久,他带领项目部工作人员及同事起早贪黑、每日每夜的埋头苦干,一日就指挥交通工作时长就达15小时,在合理的交通管制下,过往通行车辆没有发生任何事故,他执法文明,善于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在国道修建期间因为工程操作需求部分群众草场难免会有损坏现象,群众看到自身利益受到损失时不理解,甚至个别群众还当场阻止工作人员修建道路,阿旺次仁同志既要交通管制,又要顾及群众利益不受伤害,他给当地群众努力做好思想工作,讲解道路修建工作的重要性,他说:“路修好了不光我们这一代人能够迅速发展起来,我们的子孙同时也都收益。”通过他的讲解,群众们纷纷了解认识到了修建道路的重要性,避免了各类各样的矛盾纠纷,也使得工程项目按期完成。他的努力和付出给我们家园,给草原带来了一条更为生机、更为美丽的风景线。

    二、不辱警察使命,履行神圣天职

    平日里他十分注重对有关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对自身的修养,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本人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为同志们起模范带头作用,哪里艰苦到哪里去,不但毫无怨言,而且还是出色的完成任务。事故处理工作是交通管理中最苦最危险的工作,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酷暑严寒,无论是星期假日还是深更半夜,报警就是命令,他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除了事故现场的勘查调查取证外,他还得承担着调解等工作,加班加点已成了常事。每当有事故报警时,他总是第一个冲在了前面。在法律方面他一名懂法守法的典范。事故处理工作涉及法律知识非常多天天面对当事人解译说明法律规定,无论是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还是追究当事人的交通肇事罪,他都能严格依法办事,从未出现过任何差错,真正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他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和利益放在心中。他以不屈不挠、扎实顽强的战斗精神和实际行动,侦破了不少的肇事逃逸案件,严惩了犯罪,保护了群众维护了社会的安宁,塑造了一名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2016年10月份巴青县国道317线中学路段发生了一起肇事逃逸案件。接案后,他和其他民警凌晨冒着零下十几度的严寒,奋战整整一夜将案子侦破。数年来类似此类的事故多不胜数,他都已最高的热情为受害群众找回损失,并严惩肇事者。阿旺次仁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公安事业,献给了巴青县的和谐稳定。在人民心中树立了一个优秀人民警察的形象。

    18.白玛扎西

    白玛扎西,男,藏族,1989出生,中共团员,大专文化。2011年毕业于西藏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毕业后2012年7月份经考取公务员被分配到普兰县公安局工作。在普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担任过路面执勤民警、基层检查站民警、事故处理员,从警六年以来,曾先后获得普兰县公安局 “先进个人”称号。在交警大队纠正违章和处理事故中多次取得较好的成绩。作为一名交通警察,一直以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用青春与汗水树立了人民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坚持学习,做交警队伍的明白人

    本人在普兰县公安局从事交警工作多年来,所有交警基本业务都做过,可我不满足于现有的知识,于是2015年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读专升本函授,在平时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学习。一有时间就钻研法律法规、公安心理学、社会管理学等等一切有用的学问,本人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运用于交通执法过程中。

    二、严格执法,做交通管理的放心人

    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到交警事业当中,从警6年来,从没有因为工作失误而受到群众投诉。用我的话说,“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就是让违法者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从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搞好交通秩序。”在处理违章车辆工作中,我常用暖人心的问候和细心的解释,拉近与被处罚者之间的距离,化解他们的抵触情绪。以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良好品质,树立了人民交警的形象。

    三、率先垂范,以身做责。工作中,我时刻严以律己,当好表率

    每天早出晚归,只要一上岗,就像上满了发条的钟摆,不停的疏导、喊话、纠违,一天要喊话两百余次,来回走路近10公里,寒来暑往,始终如一。认真负责的精神赢得了同志们的充分肯定,也树起了榜样。在处理交通违章中, 我总是与身边的同事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不要莽撞,也不能让处罚对象有丝毫的抵触情绪,真正起到促进交通秩序改善的作用。面对车辆突然抛锚而无技可施的驾驶员,我总是热情地上前帮忙将车推至路边,找来修理工帮助买配件,将车修好为止;遇到不熟悉道路的外地司机,总是耐心地为他们指路,甚至亲自驾车为他们引路;面对不了解地方交通管理规定的外地驾驶员,我总是热情地给他们指明违章行为后予以放行。而对于本地交通违法驾驶员,我总是先晓之以理再行处罚,被我处罚过的驾驶员中,至今没有一个人同我红过脸。通过这些也为大队其他民警树立了榜样。在六年的交警工作中,经过我处罚过的驾驶员不计其数,但从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或群众投诉事件。

    四、排忧解难,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交通警察,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座城市的窗口,民警的形象代表着公安执法的形象,我把执法执勤过程中以“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推车助残,扶老携幼,服务车主,关心群众,体贴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人民警察为人民”这句话也早已融入我的血液里,流淌着、沸腾着,我深刻体会“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路,时刻牢记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是警察的天职。虽然我只是一名团员,可我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意识,在本职工作中身体力行,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交警在执勤中问事问路为常事,而我每次都是有问必答,耐心细致。值勤中遇有故障车,我就上前帮忙推一把,移到路边,帮助修理,直到修好;遇到老人、学生、儿童过马路,我就上前扶一下,引导帮助安全通过。把服务群众当作人民警察义不容辞的责任来认真履行。

    作为一名普通的交警,我把全部汗水都洒向了交通管理事业,把全部爱心给了辖区的司机,把“为人民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展开延伸,把群众植根于心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默默的奉献精神,书写新的篇章;用不懈的努力,为普兰县交通管理事业继续奉献自己宝贵的青春。

    19.次仁群培

    次仁群培、男、藏族、中共党员,1987年12月出生,2013年参加公安工作,原阿里地区公安处特警支队,在特警工作期间每次有任务总是第一时间赶赴执勤点,第一批去克里亚山口、泉水湖公安一级检查站,在那里大家都知道海拔高、缺氧、环境恶劣,但是他从没有一句怨言默默在那里守候边疆,直到组织同意撤离。2014木马年时从4月初至11月底在塔尔钦执勤,在此期间得到岗位领导及同事的认可和好评,2015年7月被组织调配到交警支队秩序科工作。次仁群培同志自参加交警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雷锋同志“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为指导,爱岗敬业,刻苦学习,无私奉献,深入钻研交通管理模式和方法,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指针。做到严于律己。全身心投入到交警工作中,从没有迟到、早退、脱岗、漏岗,始终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他在积极维护交通秩序的同时,还充分发挥着一警多能的作用,遇到违法分子时,积极奋战,勇于擒拿。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查处多起假牌假证,有力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势头,净化了证件的管理使用秩序。次仁群培同志为人正派,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衷心耿耿,尤其他在交警的工作生崖中,始终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勇于献身、严守纪律、文明执勤”的职业道德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依法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为阿里公安交警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014年荣获“优秀党员”的光荣称号、2015年在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个人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个人”。2016年被获得“优秀公务员”称号。

    交警行业是一个十分光荣的行业。他无怨无悔的选择了交警职业,就做好了为之牺牲和父母、家人一起的节假日相聚的时间。次仁群培同志是一名事业心和责任心极强的人,参加公安交警工作以来,在交警这个工作岗位上,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忠实的履行一个人民交警的职责,敬业爱岗,忠诚奉献。

    人民都说交警是一个城市的门面也是城市文明的使者。交警的执法与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也代表着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次仁群培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在交警工作这几年,他始终带着深厚的情感工作,寓服务与管理之中,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事民为所办、利为民所谋、他怀着对公安交通管理事业无限的热爱,一心扑在工作中。由于平时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他的执法水平在同行中科员说是首屈一指。经过他的手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数起。无一起群众投诉案件。

    热心为民、树立形象。在执勤中,他作为一名交警,不仅仅要负责指挥交通疏导,还要树立一名好交警的形象,这个形象不是他一个人,也不是交警支队的,而是代表着雪域高原阿里地委、行政公署公安处的形象。因此,在指挥交通的过程中,他把过往群众和司机的需要作为服务目标,他们有什么需求他都尽力提供帮助。

    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新知识。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来,不断学习新知识。在自觉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同时,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宗旨,牢记“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端正思想。在平时的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工作中虚心向其他同时学习,学习她们工作中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积极协助带班领导,团结同事,搞好支队民警之间的团结、协助、友爱,遇到同事有困难,积极的想方设法帮助解决。

    作为一名普通交警,他把全部汗水都洒向了交警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青春,恪尽职守,真正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展现出了一名高原普通交警的风采。

    20.李庆瑞

    李庆瑞,男,40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 1999年毕业于西藏警官学校,后到西藏驻格尔木交警支队工作至今,主任科员,现从事道路交通事故科处理岗民警。

    李庆瑞同志工作以来,从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十八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要思想,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已。从事过公安交管、车管和事故处理工作,在工作中他勇于探索,认真钻研业务,是一个政治坚定,恪尽职守,工作全能,业务精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青年民警。现将李庆瑞同志先进材料整理如下:

    李庆瑞同志从事交警工作以来,本着勤奋好学的态度,他基本掌握了交警的大部分业务。在平时工作中,他也是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学习。一有时间他就会扎进书堆、钻研法律法规、公安心理学、社会管理学等等一切有用的学问,并且他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运用于交通执法过程中。这些年里由他撰写了大量的读书笔录、心得,具备了扎实的基本功与广博的知识面。 

    李庆瑞同志对自己的政治要求很高,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要思想使自己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拥护祖国统一。在十八大以后,他主动加强对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努力提高对道路交通管理及事故处理业务的学习,能够主动学,对各类交通管理法规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他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办事公道,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安人员的各项内部规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自己所从事的交通管理事业中建功立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李庆瑞同志在工作中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开展工作,在各类交通秩序整治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怕苦、不怕累,哪里有困难就到哪里,哪里有需要就出现在哪里,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因事故处理工作的需要,他经常往返于格尔木和辖区沿线勘查事故现场,对辖区内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分布是了如指掌。在工作中他善于研究、思考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规律,对每一起他承办的交通事故都要仔细研究,从中找出造成事故的客观规律,为预防交通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他不但认真学习交通法律知识,钻研交通管理业务,还将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融入到平时工作中,不断向交通参与者宣传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从各个方面讲述道路交通事故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使交通参与者从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受到广大群众和支队全体民警的一致好评。

    作为一名普通的交警,他把全部汗水都洒向了交通管理事业,把全部爱心给了辖区司机,他把“为人民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展开延伸,把群众植根于心中,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默默的奉献精神,书写新的篇章;用不懈的努力,为交通管理事业继续奉献自己宝贵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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