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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萨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时间:2017-07-19 20:52:13  来源:  作者:

    记者从拉萨市人社局了解到,拉萨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拉萨市劳调会)日前正式成立。劳调会的设立,对解决当前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维权、调解、仲裁、诉讼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工作机制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纠纷可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再走仲裁程序

    拉萨市劳调会由拉萨市人社局、司法局共同设立并管理。劳调会改变了以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一裁(仲裁)两审(一、二审)”的处理模式,增加了调解的功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事人可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人民调解组织也可主动介入调解。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仲裁机构可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劳调会是专职从事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它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构,是独立于劳动争议双方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也就是说,在出现了劳动纠纷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来劳调会要求调解,比如因工资、社保、工伤等一系列问题发生了劳动纠纷,就可以来劳调会要求调解。调解成功,我们下调解协议书,如果调解不成功则可以进一步走劳动仲裁程序。”拉萨市人社局仲裁院工作人员索朗次仁表示。

    劳调会成立以来 已解决10余起劳动纠纷

    据了解,拉萨市劳调会的设立,对解决当前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促进维权、调解、仲裁、诉讼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工作机制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索朗次仁介绍,一般情况下,出现劳动纠纷必须先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裁,再由人民法院受理。劳调会作为第三方调解机构,可有效减轻双方当事人的维权成本、解决“累诉”问题。

    拉萨市劳调会成立以来,已解决各类劳动纠纷案件10余起。据介绍,一位张姓(化名)劳动者,在某公司承接的工地上因工受伤,后经拉萨市人社局工伤科认定工伤、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后,被定性为九级伤残,多次找该公司要求给予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但该公司一直找借口拖延不予解决。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来到拉萨市人社局劳动仲裁院要求仲裁。了解情况后,仲裁院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走劳调会调解程序,“诉讼渠道会付出更多的维权成本,容易出现‘累诉’等问题。考虑之后,我们建议他走调解程序,可以节约成本,他自己也非常愿意。后来经过3天的协商,该公司当场给予了张某九级伤残的待遇。这样既解决了当事人的问题,又为当事人降低了维权成本。”索朗次仁说道。

    ■新闻+

    以试营业为由不签劳动合同

    一足浴馆被罚支付双倍工资

    商报讯(记者 何媛)4月初,王女士等10人应聘进入拉萨某足浴馆打工,由于本身没有任何技术,足浴馆负责人与王女士等10人达成协议,在正式入职前,王女士等人需要接受为期40天的培训,并且承诺正式上班后每月工资不低于8000元。此外,在工作之前,足浴馆还向王女士等10人收取每人100元的服装押金。

    6月2日,由于长时间未收到任何工资,王女士等10人集体请求辞职并要求足浴馆结清工资,却被足浴馆以未到发薪日为由拒绝。于是,王女士等人将该情况反映至拉萨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

    足浴馆负责人声称,该馆正处于“试营业”阶段,正式开业后,才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6月2日,王女士等人与足浴馆协商未果,遂诉至拉萨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经协商,足浴馆与王女士等人补签劳动合同,并根据考勤内容等实际情况以每月8000元的标准向王女士等10人发放了工资,并退还押金。

    拉萨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试营业”是经营者在经营初期的一种普遍说法,但在现行国家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这个概念。所以,只要经营者发生经营行为,就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足浴馆的做法,不仅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而且还会面临着因逾期不签订劳动合同,从次月起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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