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新闻 > 保险信托 > 风险自查报告存问题 太平洋产险等12公司遭保监会通报
  • 风险自查报告存问题 太平洋产险等12公司遭保监会通报

    时间:2017-07-24 15:16:09  来源:  作者:

    导报讯(记者 段海涛)日前,因未按时或完整提交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自查报告,太平洋产险、天安财险等12家保险机构遭到保监会通报,并要求其认真整改。

    保监会20日发布的《关于部分保险机构报送风险排查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有关问题的通报》显示,为做好保险业强监管、补短板、治乱象、防风险工作,保监会近期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自查,并于6月15日前上报自查整改情况。《通知》发布后,大部分保险机构均进行了认真自查,按时提交了自查报告,并制订了整改措施,但也存在部分保险机构重视程度不够,未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的问题。

    通报显示,截至6月15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6家保险公司未按时报送自查报告。经提示后,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仍未提交完整的自查报告。

    此外,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利保险(中国)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保险机构未提交《确认及承诺书》,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未报送《风险排查提纲》。

    保监会表示,此次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是该会全面掌握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摸清行业风险底数的一项重要措施。上述保险公司未按时、完整提交自查情况报告,表明公司内部管理不严,合规意识不强,应当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保监会将结合上述保险机构的报送情况,综合分析其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状况,纳入偿付能力分类监管评价结果。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