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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人寿将没收未领取的2010年度末期股息

    时间:2017-02-08 17:20:28  来源:  作者:

    中国人寿(02628-HK)2月8日午间发布公告称,于2011年3月22日宣派而于2017年3月22日仍未领取的2010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40(相等于港币0.47978元)元将予以没收及收归公司。凡有权收取但仍未收取以上股息的股东,请尽快惟不迟于2017年3月22 日下午4 时30 分前联络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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