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新闻 > 保险信托 > 今年3月起,你医保卡里的“余额” 可以给配偶、子女、父母用啦!
  • 今年3月起,你医保卡里的“余额” 可以给配偶、子女、父母用啦!

    时间:2017-01-27 08:24:19  来源:  作者:

    记者 魏奋

    本报讯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宣布,从今年3月1日起,杭州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将实行家庭共济――也就是说,你医保账户里没用完的“历年结余”资金,也可以给你的配偶、子女、父母用,实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互助”哦!

    浙江已有9地市开通医保家庭共济 共济金额累计已达2.8亿元

    如果你一向身体很棒,很少去医院,那么你医保账户里可能已经积累了很多历年结余资金。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由职工按工资收入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

    2016年,浙江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收入229亿元,支出183亿元,当年结余46亿元,累计结余360亿元。

    为了盘活这笔沉淀的医保资金,浙江省去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个人账户活化政策,从去年8月1日开始实施。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丽水等9个地市相继开通了医保“家庭共济”,涉及个人账户6万多个,惠及参保人员29.6万人,个人账户共济金额累计达到2.8亿元。

    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实行家庭共济后,自己的历年结余资金,既可以用于支付自己在医保之外需要自费的各种医疗费用,也可以支付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简称近亲属)的医保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相当于全家组建了一个医保“亲情网”。

    很快,杭州人也能享受到这项政策了!

    配偶、子女、父母

    都可以享受你的“共济”

    参加杭州市各统筹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以共济给参加本统筹地医保,且医保待遇正常的近亲属(近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

    参保人员可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中的一人或多人,具体划入多少金额,可以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未建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共济需要设立个人账户。

    近亲属关系采用个人确认制,其真实性由参保人员个人负责。

    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的自助服务模式,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信息技术支撑能力和管理服务要求,在今年3月份实施前另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历年“余额”超过4000元

    还可以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杭州市社保局还表示,将在现有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具体为――

    在定点医药机构内发生的自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

    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具体品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协商市卫生计生部门确定并公布);

    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

    在本统筹地购买的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公布范围内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

    是的,你的医保卡“历年结余”也可以买保险了!参保人员历年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买好之后,凭相关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原始发票,到统筹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萧山、余杭、富阳三区,根据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工作推进要求适时开展;桐庐、淳安、建德、临安四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