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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裴光:勇立潮头 创新发展 力争走在保险业改革开放的前列

    时间:2017-01-28 00:30:50  来源:  作者:
    裴光:勇立潮头 创新发展 力争走在保险业改革开放的前列

    记者 高嵩

    记者 高嵩

    从2017年1月1日起,上海市1300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政策实施后,上海城市职工个人医疗保额最多可增加30万元。这是保险业服务上海社会经济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支持“四个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到打造第一个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再到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上海保险业发展始终与国家战略息息相关,成为行业改革开放的桥头堡;始终以服务保障上海社会民生为己任,成为业内创新发展的先行者。近日,《中国保险报》总编辑于华与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进行对话。

    于华:近期,上海市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的政策落地,成为上海保险业创新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期间,尤其是“新国十条”出台以来,保险业在服务上海特大城市治理及民生保障方面创新频频。回顾“十二五”期间上海保险业的发展,您认为有什么经验值得总结?

    裴光:上海保监局始终紧密贴合全市工作重点,致力于以保险创新满足上海不断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近期,接轨国际成熟经验,率先与市住建委、市金融办联合推出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IDI),与市公安局联合创建“快处易赔”交通事故APP,与市民政局推出老年人交通专用“保通卡”,与上海海事法院推出海事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并为上海2.7万名外地户籍营销员解决子女义务教育就学、社会保障等问题,不但以制度创新推动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有力提升了保险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获得感。

    “十二五”是上海保险业发展的转折时期,也是上海保险业发展历史上的关键时期。2013年9月,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深化金融开放创新,为上海保险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战略定位从国内保险中心城市上升为国际保险中心。2014年8月,国务院颁布出台保险业“新国十条”,上海市于同年11月印发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正式提出上海要发展成为国际保险中心。2015年10月,多部委联合发布《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 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获得相应政策支持。

    应该说,“十二五”是上海保险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步向前赶超冲刺、创新发展硕果累累的5年。5年间,在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下,上海保险市场体系健全完善,服务能级不断提升,成为具有保险要素市场和完备保险机构体系的保险中心城市。业务持续快速增长,行业转型升级成效显现,成为行业提质增效和创新驱动的领跑者。对外开放取得突破,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成为自贸区保险市场建设的示范窗口和国际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枢纽。监管现代化有力推进,风险底线严守不懈,成为监管制度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的试验田。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成为上海经济增长的新动力(310328,基金吧)和社会治理的生力军。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改革创新活力有效激发,行业发展格局在政策、财税、司法和舆论等方面获得根本性突破。

    截至2015年末,上海保险法人机构达55家,约占全国总数的1/4。在沪保险总公司资产合计2.2万亿元,占全国总数的17.01%。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为4.5%和4658.55元, 分列全国第三位和第二位,比2010年增加了0.37个百分点和1634元。“十二五”时期,上海保险业有效发挥经济补偿和社会风险管理作用,共提供保险赔款与给付1771亿元,缴纳税收412.32亿元。

    回顾过去的5年,有“四个一”始终贯穿上海保险业的发展:“一个灵魂”,即始终坚持创新引领发展的理念;“一条主线”,即始终坚持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为主线;“一块试验田”,即始终发挥上海自贸区保险市场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的试验田作用;“一项改造”,即始终按照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定位推动行业转型发展、全面升级。

    于华: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上海保险业“十三五”规划即将出台,请简要介绍规划制定的总体思路和5年目标?对于规划的具体落地,上海保监局将从哪些方面重点着手?

    裴光:总体来说,“十三五”时期上海保险业的发展思路将围绕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这个总目标,一手抓改革创新,一手抓风险防范,持之以恒“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全面推动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现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服务上海现代国际大都市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总体思路具体围绕四个方面。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二是引领改革开放潮流方向,开创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新境界。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上海“四个中心”、科创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加大保险市场规则标准制度创新力度,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为上海及全国保险业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三是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注入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力。四是契合市场深刻变革态势,探索保险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新路径。

    五年总体目标的核心就是发展成为国际保险中心,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构建国际领先、辐射全国、繁荣高效、功能齐全的保险市场,提升再保险、航运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等领域的定价权和话语权,发展成为国际保险中心。保险成为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改进公共产品服务的有效工具,成为经济提效升级、创新创业的重要保障,成为社会风险管理、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

    为此,上海保监局将从六个方面着手推动规划落地。一是改革开放,建设国际保险中心。二是创新驱动,助推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拓展服务,构筑民生保障支撑。四是发挥功用,服务特大城市治理创新。五是加强监管,筑牢风险防范底线。六是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于华:上海保险业在2014年提出“建设上海国际保险中心”,近年来,上海在国际保险中心建设上成果如何?您认为,目前上海建设国际保险中心有哪些优势和问题?未来,上海保险业在建设国际保险中心方面还有哪些发展规划和即将落地的举措?

    裴光:上海保监局从四个方面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系列工作全面启动。

    首先是顶层设计,构建国际保险中心政策制度框架。抓住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契机,中国保监会与上海市及有关部委联合出台了上海“金改40条”,进一步明确了以保险服务业开放、保险市场建设和保险监管完善为突破口,以航运保险、再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等集聚辐射效应强的保险业务为着力点,强化配套政策支持。保监会为此先后出台了多项支持上海保险市场改革创新的政策,为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拓宽格局。

    其次是功能驱动,搭建符合国际保险中心要求的保险市场体系。在集聚传统原保险、再保险、保险资管和保险中介业态基础上,我们大力发展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功能性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关键性市场要素交易平台和专业保险社团组织。全国第一个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市场――上海保险交易所获批筹建,保险资金集中运用平台――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落户上海,全国首家专业性航运保险协会――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在沪成立,推动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再次是制度创新,探索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规则体系。上海保监局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先行先试,坚持不懈地探索国际化导向、市场化基础、法治化保障的保险规则体系建设。如在保监会的支持下,依托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实施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探索市场化的保险产品管理制度;代表中国正式加入国际海上保险联盟(IUMI),迈出了与中国航运保险与国际互认互通的关键步伐;发布上海航运保险指数(SMII),在全球航运保险专业指数编制领域首开先河。

    最后是聚焦关键,大力促进国际保险业务集聚发展。在发展航运保险市场方面,上海市场的领头羊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目前上海共有49家保险机构开展航运保险业务,其中,全国11家专门从事航运保险的航运保险营业中心均设在沪。上海已成为亚太主要航运保险中心之一,2015年上海船舶及货运险保费收入38.3亿元,保费规模仅次于新加坡,是香港地区的1.7倍。在发展再保险市场方面,上海也已经成为开展国际性再保险业务的桥头堡。2015年,上海地区的离岸保险业务规模已经达到40.23亿元,占全国1/4。其中离岸人身险业务36.86亿元,占全国30.54%;离岸财产险业务3.37亿元,占全国10.03%。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上海建设国际保险中心正在逐步形成制度、市场、开放三方面显著优势,但与知名国际保险中心相比,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政策框架和国际交易平台已经基本搭建成型,但是软环境和国际影响力还显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国家战略为指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立健全保险市场体系为抓手,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保险规则体系为关键,以强化保险创新能力、交易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为重点,按照业务类型从在岸至离岸、功能定位从局部至全局、影响半径从国内至国际,率先建设区域性再保险中心、航运保险中心和保险资金运用中心,最终建成保险机构和保险功能集聚、保险技术进步与保险创新互促、中外资本共同参与、在岸业务与离岸业务并重、国际影响力强的综合性国际保险中心。

    于华:上海是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目前,我国已经设立了11个自贸区,上海自贸区3年来取得了哪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供其他自贸区借鉴?下一步,上海自贸区在创新发展上还有什么举措?

    裴光:上海自贸区作为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3年以来,先行先试、锐意进取、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已初步形成以创新为核心的保险改革制度体系,其中保监会支持上海自贸区的“八项意见”和“三项举措”,以及上海保监局配套细则已经成功落地并复制推广至全国其他自贸区,保险业“新国十条”上海实施意见和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中提出了一系列保险创新政策,为全国保险业及其他自贸区提供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首先,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可以推广为全国性制度。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成功实施后,时间由过去的1-2月备案缩短至即时注册、即时使用,一年多来累计注册产品2000余个。国务院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提出扩大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实施范围要求,将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推广至全国,实现对全国航运保险产品统一注册管理具有较好基础。

    其次,机构与高管人员备案管理机制可以复制推广,并且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将支公司和其高管人员的准入备案机制复制推广到其他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扩大上海自贸区简政放权的改革效应。从上海的情况来看,市场准入备案制实施后,许可材料要求大幅减少,许可工作完成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再次,保险专业中介股权登记管理机制可以进一步推广,将用户范围拓展至全国,并可考虑由上海保险交易所基于现有保险专业中介股权登记信息系统,开发保险专业中介股权交易系统,为建立股权登记和交易平台做好准备。

    上海自贸区三年来创新发展取得重要成果,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发挥在保险改革开放创新方面的试验田作用,考虑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自贸区保险改革发展:深化机构与高管人员备案管理机制,争取将上海全市保险支公司的新设、变更、退出管理由审批改为备案,从而在微观层面为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提供更大便利;推动保险外汇制度创新,按照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提出的进一步创新外汇管理体制的要求,继续推动开展外汇长期人身险业务,为市场主体的业务服务创新注入新的动力;支持保险企业依托自贸区平台引进境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航运保险经营专业化水平,创新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支持航运保险企业创新发展模式,支持在上海开展航运风险自保、互保业务,丰富航运保险服务生态链;支持设立再保险机构、自保公司,支持相互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机构,支持保险机构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发展离岸再保险业务,支持上海保险交易所建设再保险交易平台,推动形成区域性保险交易、定价中心;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落户上海自贸区,支持保险机构通过设立私募基金和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创新资金运用方式,支持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更好发挥对接“一带一路”投资等功能。

    于华:近段时间,“保险姓保”成为行业内的高频词汇。防风险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您如何理解“保险姓保”?上海保监局在落实“保险姓保”的监管理念方面有哪些举措?

    裴光:“保险姓保”是立业之本,也是保险初心。正如项俊波主席所说,要正本清源,坚守“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不动摇。坚持保险业姓保,始终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正确把握保险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保险要成为国家发展的稳定器、人民生活的保障器、实体经济的助推器。

    在落实“保险姓保”监管理念方面,上海保监局将会居安思危,把防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但更会实事求是,结合上海实际,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把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在创新发展中强化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让人民群众在行业转型升级中得实惠,有获得感,加快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助力保险强国战略实施。一是牢牢守住风险防范这一行业发展的生命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为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是要加快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按照保监会部署决策在国际视野、全球格局中把中国保险业做大做强,扩大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影响力。三是联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扩大增量,如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建筑质量潜在缺陷保证保险等创新,拓宽风险保障的覆盖面,又要改善存量,如快处易赔、大病保险等通过保险产品、服务和技术创新加强风险管理能力的发挥,还要注重话语权的提升,如上海航运保险指数等增强我国在国际保险风险管理领域的影响力和地位。四是聚焦国计民生重点。在城市建设管理、民生改善保障以及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中贡献力量,让保险的保障功能作用服务上海战略、上海政府和上海百姓。五是要注重宣传引导。在行业内外营造“保险姓保”的舆论氛围,引导保险公司强化保险风险保障功能的发挥,宣传普及保险知识,让消费者懂保险、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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