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吉林新闻 > 长春市纪委部署清明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 长春市纪委部署清明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时间:2017-03-31 15:44:41  来源:吉网  作者:韩方宇

      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紧盯重要节点,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日前,长春市纪委印发通知,对全市清明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检查。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取得实效。要把日常监督和节点提醒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让党员干部绷紧“纪律弦”、不碰“高压线”,做到严格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要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清明节可能发生的“四风”问题,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出入私人会所、搞隐秘聚会、在单位食堂(宾馆、培训中心)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要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查阅财政、审计、民政等职能部门业务报告、借助公安视频监控数据、调阅税控发票系统等方式多渠道挖掘线索,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媒体和网络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拓宽“四风”问题线索来源,让群众监督无时不在,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通知强调,要坚持从严执纪,对通过监督检查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查实的一律按顶风违纪论处,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查处一批“四风”问题典型案件,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具体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群众可通过拨打长春市党风政风监督举报中心电话(0431)88779898、发送邮件至长春市党风政风监督举报中心邮箱ccdfzf@163.com,或登录长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http://dfzfjb.changchun.gov.cn/等方式举报违反规定行为。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