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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一家旅行社违法经营被罚款2万元

    时间:2018-05-29 15:42:11  来源:吉网  作者:梁欢欢

      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旅游局官网获悉,吉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因违法经营被罚款2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

      该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吉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设立营业部未按照旅行社服务网点“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和统一咨询服务规范)”要求进行管理,该社长春市朝阳区营业部于2017年8月16日—26日组织104名旅游者参加马来西亚、泰国普吉岛旅游。该营业部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都完全独立于旅行社,没有纳入旅行社的统一管理,实质是以出租、出借和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给予吉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责令改正,处二万元罚款,并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时间:2018年5月22日—6月21日;2.给予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丁某某处三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3.给予该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营业部负责人王某三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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