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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次酒驾且准驾车型不符 司机付出代价不小

    时间:2018-04-20 15:30:59  来源:吉网  作者:徐慧

      4月18日14时30分,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民警在鹤大高速西沟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距离站口300米的右侧路肩处停下,大约一分钟后才缓缓驶入收费广场,见此情形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副驾驶(田宝春)带着酒气解释驾驶人田某是其儿子,昨天连夜赶回老家,办完事后又急忙赶往黑龙江种地。

      鉴于之前的反常情况,加之春季人们容易犯困,田某又连续驾车,民警察觉到驾驶人很可能疲劳驾驶或者途中曾替换过驾驶人,于是立刻查询该车行驶轨迹。不出所料,系统抓拍照片清晰地显示,田某的父亲(田宝春)于当日13时30分曾驾驶该车。民警随即拿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田宝春进行检测,最终检测数值为27.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第二次酒驾且准驾车型不符司机付出代价不小

      在证据面前,田宝春不得不承认当日早上八点喝了半斤白酒,由于儿子途中困倦,加之着急回去种地,本应在服务区休息,他却选择铤而走险,酒后代替儿子驾驶车辆行驶了80多公里的违法事实。而经过进一步查询显示,田宝春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3,且处于暂扣、超分状态。原来田宝春于2016年7月7日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黑龙江虎林警方处罚过,现在仍未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这已经是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了。

      鉴于田宝春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高速公安敦化分局依法对田宝春做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4000元、报省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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