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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岭县通报3起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典型违纪问题

    时间:2018-03-30 15:49:29  来源:吉网  作者:孙晓云

      近年来,长岭县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要求,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和警示全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近日,通报3起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典型问题。

      1.长岭县新安镇孟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吕永田、原党支部副书记黄华、报账员孟庆文等3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问题。2016年1月,县纪委对时任新安镇孟家村党支部书记的吕永田有关问题进行核查时,吕永田伙同本村时任党支部副书记的黄华、报账员孟庆文提供虚假台账,并隐瞒真相,提供虚假证言,共同对抗审查,致使原办案人员未及时发现违规发包林地的事实。吕永田、黄华、孟庆文等3人还存在其他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吕永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职务处分。黄华、孟庆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长岭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原办公室主任杨庆文、办公室职工刘兰英、长岭县三青山镇夏家窝堡村报账员王文彬等3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问题。2017年7月,县纪委核查组对时任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主任杨庆文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问题进行审查时,杨庆文为了掩盖其公车私用的事实,先后与王文彬、刘兰英通过打电话等方式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导致二人向组织提供了杨庆文驾驶公车去扶贫的虚假证据。杨庆文还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7年9月,杨庆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王文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兰英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长岭县扶贫开发管理中心财务科原科长赵志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问题。2017年6月,松原市纪委对时任长岭县扶贫开发管理中心财务科科长的赵志伟进行长岭县众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持有情况核实时,赵志伟伙同长岭县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穆某事先订立攻守同盟,提供虚假证言,欺骗组织说自己在该公司持有股份是300万元,实际持有股份为150万元,共同对抗组织审查。赵志伟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赵志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其扶贫开发管理中心财务科科长职务。

      通报指出,上述被通报的党员党规党纪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已经掌握其违纪问题、多次找他们谈话的情况下,仍不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不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而是心存侥幸,通过串供造假、伪造证据等手段,掩盖错误事实,提供虚假情况,干扰、妨碍、对抗组织审查,妄图瞒天过海、蒙混过关。在侥幸心理作祟下,放弃了组织多次给他们主动谈清问题的宝贵机会,最终受到党纪的严肃处理。

      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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