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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民政厅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帮扶困难群众欢度春节

    时间:2018-02-02 16:47:17  来源:吉网  作者:孙晓云

      春节将至,吉林省民政厅多措并举全力帮扶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目前,吉林省共有孤儿5068人。为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吉林省政府决定从2018年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月标准由原来的集中供养1000元、社会散居700元分别提高到1300元、900元。目前已下拨2018年孤儿基本生活费1781万元。

      全省城市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484元

      2017年8月份,下发了《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核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核准各地2017年低保标准。全省城市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484元,比2016年提高8.8%;农村平均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3734元,比2016年提高9.4%,有43个市、县(市、区)低保标准超过年人均3400元,占51个市、县(市、区)的84%;其余市、县的农村低保标准均不低于《关于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规定的当地最低指导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提前预拨2018年中省级社会救助资金41.6亿元

      及时拨付资金,保障各地足额发放救助补助资金。在元旦前提前预拨2018年中省级社会救助资金41.6亿元,确保各地落实政策,及时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要求对特殊困难、且符合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规定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可根据当地实际,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的方式予以救助,确保他们温暖祥和过节。加强工作指导,要求各地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

      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吉林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吉林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密切关注两节期间物价波动情况,做好应对预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指导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内困难群众摸底排查,特别是边境地区、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县(市),加强了部门间协同配合,全面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重点对象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帮助他们缓解生活困难,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月标准由1000元提至1300元

      截至目前,吉林省共有孤儿5068人。为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吉林省政府决定从2018年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月标准由原来的集中供养1000元、社会散居700元提高到1300元、900元。目前已下拨2018年孤儿基本生活费1781万元。此外,为做好全省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冬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下发了《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把专项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寒冬季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抓好。通过部门联动、宣传引导、完善救助机制、引导公众参与等方式,保障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截至目前,全省52个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4400余人次,投入救助资金480余万元,发放御寒衣被1000余件,食品药品700余箱,出动车辆2100余次。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吕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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