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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公安:开出“猛药良方”对症整治基层“微腐败”

    时间:2017-11-09 15:56:47  来源:吉网  作者:孙晓云

      8月底,吉林省公安厅向社会集中公布了一批“微腐败”案件,20名公安民警因为有案不立、以案谋私或者参与经商等三类突出问题被依法处理,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自今年6月底部署开展“三项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吉林省公安机关重拳出击、猛药治苛,向基层公安机关“微腐败”问题发起凌厉攻势。

      “基层政治生态在整个政治生态系统中发挥着兜底功能。老百姓接触最多的是经常打交道的基层干部包括我们的公安民警,发生在百姓身边的种种‘微腐败’会逐渐消耗他们对政府的信心和信赖。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公安机关要赢得民心首要的就是赢得百姓的信任感,只有产生了信任感,才会有高支持度。”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家福表示。

      精准聚焦“顽症”,分门别类施以“猛药”

      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对“三项整治”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解决“微腐败”问题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基层延伸,努力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正风肃纪带来的新变化和反腐倡廉取得的新成效。

      在全面梳理吉林省近年来查处的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受理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并对民警队伍现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研究分析,吉林省公安厅归纳总结出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存有“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等 “微腐败”突出问题。

      随后,吉林省公安厅作出集中整治三类基层“微腐败”突出问题的决策部署,将其作为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工作来抓,对症下药、靶向治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滥用职权、不务正业、精力外移等顽症痼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吉林省公安厅专门成立“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紧紧抓住如实立案、执法监督、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统筹协调、检查督导等各项工作。厅直机关各部门警种分兵把口、分线作战,分别制定出台具体的单项整治实施方案,主要领导牵头抓,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是公安工作的‘前沿阵地’,基层‘微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响强烈,败坏公安机关形象,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我们开展‘三项整治’就是要彻底整治三类问题,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胡家福表示。

      强化警种协作,深挖细查合力推进

      按照职责分工,吉林省公安厅刑侦局会同指挥中心、经侦、治安等部门,对2017年以来的110接处警平台全部警情数据、警综平台接处警数据、控告申诉案件数据、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撤案数据进行梳理筛查,分类整理,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分批下发各地公安机关,要求接案单位对未立案的有效警情(出警)按照“一案一档一说明”的要求做出解释,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工作中,吉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会同控申、户政、交警等部门逐级排查2016年以来全省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办理、久拖不侦的刑事案件、行政拘留暂缓(停止)执行、请假出所的行政案件,组织群众公开评议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从中发现以案谋私、敲诈勒索方面的问题,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坚决予以处理。

      2017年5月6日,长春市公安局民警张某在办理市民李某乘坐出租车遗失名贵手表案过程中,在已找到手表的情况下,欺瞒失主李某并向其索要“辛苦费”。接到举报后,公安机关立即对该案开展调查,最终张某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与此同时,吉林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组织全省公安民警就参与经商问题进行自我查纠、登记申报,由民警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核对登记内容并“签字背书”,从中发现民警参与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问题。驻厅纪检组对厅直机关处级干部、市州公安局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公安局“一把手”的填表内容集中组织核查,发现问题的及时作出处理。

      为提升社会参与热度,吉林省公安厅坚持开门搞整治,开通了电话举报、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等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线索、有效监督,公安机关落实专门力量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一登记,分类梳理,及时分转核查,核查属实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民警和责任领导进行调查处理。

      组织专门力量对近年来全省办理的违反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政策的业务进行全面梳理,从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进一步研究细化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业务的程序,最大限度挤压以权谋私等权力寻租空间。在此过程中,户政总队对不符合现阶段人口流动发展趋势的户口迁移有关政策及时提出修订,消除了阻碍人口流动的“玻璃门”。

      强化组织保障,自上而下全线延伸铺开

      吉林省公安机关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分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和方法步骤,使全体民警深刻认识开展“三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投身整治工作,营造了“全警参与、人人有责”工作氛围。

      长春市公安局负责同志表示,为强力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案不查”专项整治,长春市公安局组织建立了专项整治三级组织机构,指导区县公安机关和市局直属执法单位成立“有案不立、立案不查”专项整治机构28个。工作中,市局刑警支队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组织核查有关信息1.2万余条,发现不如实立案线索50余条。

      通化市公安局成立“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发动刑警、法制、纪委等部门采取零遗漏全维度排查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推动“三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力消除整治工作死角。

      针对民警经商问题,辽源市公安局坚持全面普查、全员登记、逐级包保,重点调查核实民警本人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从事公安机关业务范围内的经营项目等问题,全体民警逐一填报情况登记表并签署承诺书,主管领导逐一确认签字,在全局上下营造了强大声势。

      吉林、延边、白山等地公安机关坚持边学边建、边学边治,扎实做好宣传发动、问题排查、整改建制、总结验收等环节工作,统一了思想,营造了氛围,发现查实了一批违反“三项整治”要求的线索。

      截至目前,吉林省公安机关共受理涉及“三项整治”的问题线索195件,查处案件61起,其中有案不立、立案不查20起,敲诈勒索、以案谋私28起,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13起,追究民警党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104人。

      吉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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