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吉林新闻 >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9年网上6·18安全消费警示
  •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9年网上6·18安全消费警示

    时间:2019-06-16 19:16:05  来源:吉网  作者:晓吉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网上购物支撑条件的日益改善,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出现新变化,体现在越来越多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行为都在虚拟的网络上,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也有诸多问题出现。例如商品假冒伪劣多发、网络诈骗、售后服务缺失等等,虚拟的网络上存在问题也着实使消费者费心费力来维权。

    15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9年网上6·18安全消费警示中显示,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近半年来共受理网络购物引发消费纠纷151件,涉及到日用商品、收藏品、保健品、药品、汽车等。

    投诉问题具有五大特点:一是所购商品宣传信息与实际不符;二是商家隐瞒商品真实信息;三是名品牌却是个“替代品”;四是承诺不兑现,商品售后服务缺失;五是职业打假人对商品宣传用语不规范投诉等。

    “6·18”即将来临,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根据以往发生的投诉问题,发布安全网购消费警示,从五大方面提醒消费者。

    一、注意了解平台的真实性。由于网络平台的差次不齐,甚至还有虚假等钓鱼平台充斥其中,消费者应注意选择正规的、知名的网站和网上商店,对一些不熟悉的网店注意通过在市场监管部门和ICP官网查看公司和网站是否备案,避免掉入虚假等钓鱼平台。

    二、注意了解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所有信息并货比三家。网购消费者应注意了解网络服务经营者和商家的信用度、商品的质量保障及以服务为主第三方交易平台及商品售后服务情况。

    三、注意不要轻信产品宣传册一样的照片。利用"制作精美"的图片来障人耳目是网络购物中最为常见的招数,还有的卖家是将商品图片进行了美颜,可把瑕疵被掩饰得一干二净或修饰的更美观,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不要轻信产品,宣传册一样的照片。

    四、注意隐藏不公平的买卖条款。在消费者投诉中,经常会因一些网站和实体店面在买卖合同和商品信息介绍的时候设置了格式化的霸王条款,使消费者买货容易退货难,如,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执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由于是促销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等等。当消费者购买了质量不好的产品,想换货或者维修时,就无计可施了。特别是购买电器、家具等大额消费品要注意了解是否在当地有联保,避免难“三包”问题发生。所以在买卖之前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看清隐藏条款,确认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和有“三包”的范围,分清权责,谨慎下单需预付资金的商品或服务,以免选购后使利益受损维权难。

    五、注意留存交易证据。网络购物商家大都不给消费凭证,消费者应注意通过电子截图、电子摄录、纸质打印等方式及时保存好各类网络交易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如果产生网络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向卖家所在的网络交易平台投诉,如对交易平台服务有疑惑的可及时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进行投诉。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