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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令哈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时间:2017-09-04 21:16:32  来源:  作者: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王柯岚 报道)记者从德令哈市宣传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确保边督边改工作落地生根,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将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542”工作措施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及部署,严格落实“边督边改”工作,并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生态检察暨侦查监督工作推进会要求,全力配合督察,服务保障督察。

      加强组织领导 提升生态检察履职能力

      严格落实生态检察工作责任,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推进,始终把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抓生态保护建设人人有责任,处处有监督,事事有检查的工作格局。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 提升法治思维方式

      聚焦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和“生态检察”的整体工作效应。

      汇聚服务生态立省 增强生态工作合力

      不断践行和完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积极构筑刑事、自侦、民事行政检察“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生态环境法律监督保护格局。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起诉职能,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提升办案效果,推动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加强民行检察,织密环保法网,注重通过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形成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

      增强服务主动性 强化生态建设职责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践行“两个绝对”,落实边督边改工作,以生态检察统领其它检察工作,提升生态检察工作效应,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把接受中央环保督察当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的过程,不断开创生态检察工作新局面,促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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