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青海新闻 > 青海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及时性位列全国法院第一
  • 青海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及时性位列全国法院第一

    时间:2017-08-25 16:37:17  来源:  作者: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包拓业 通讯员 杨海云 报道) 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布,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省三级法院在省高级法院的带领下持之以恒狠抓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公开情况在全国法院进行了公开通报。2017年上半年,我省三级法院累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14407篇、公布不公开裁判文书信息11240篇,裁判文书公开比例达到80.84%,文书公开及时性位列全国法院第一,公开比例位居全国前列。

      以裁判文书公开、庭审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为内容的“四大公开”,是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构建开发、阳光、透明、动态阳光司法机制的主要途径。青海法院作为中央确定的首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围绕“四大公开”持续发力,全面确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以“四大公开”为抓手、“青海审判信息网”为平台,推进司法透明,主动接受对裁判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强化对司法权的监督和制约,形成倒逼机制,提高法官责任意识和司法能力,促进提高审判质量。2016年,省高级法院围绕裁判文书公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贯彻修订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通知》;围绕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出台了《审判流程公开实施办法》《青海法院12368短信平台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通知》;围绕庭审公开,出台了《直播录播庭审活动实施细则》《关于庭审公开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推进全省法院庭审公开工作的方案》。这些制度措施,对我省法院贯彻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出的司法公开新要求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青海是多民族地区,全省三级法院在贯彻落实诉讼法规定的“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要求上也下了很大功夫。2016年,我省推进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获得最高法院通报表扬。为巩固成果、推动进步,2017年初,省高级法院基于整合利用发挥全省法院双语人才作用,搭建青海法院双语人才资源共享平台,编制了《青海法院藏汉双语人才名录》。2017年上半年,我省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再创佳绩,今年上半年少数民族语言裁判文书上网数量是2016年全年的三倍。青海历史上第一份蒙古族语言裁判文书也在上半年诞生。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