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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督察进行时】乌兰: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

    时间:2017-08-19 16:29:03  来源:  作者: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王柯岚 报道)近年来,乌兰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战略布署和“四个全面”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五大新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协调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施策,多方发力,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全面落实环保职责,齐抓共管初显成效

      乌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成立了乌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多次召开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及各类约谈会,明确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任务及责任。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县政府与各职能部门签订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环境事件“一票否决”制度。制定《乌兰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有效解决环保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构建了权责统一、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上下联动、综合执法的工作格局。

      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打造绿色生态乌兰

      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乌兰县经历了从最初的“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到现在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吹响“绿色乌兰”号角到全面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变革”。

      作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一区四园”之一,近年来,乌兰县以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为抓手,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质量更高,结构更优。

      围绕“打造大景区、发展大产业”的思路,以茶卡盐湖景区为引领,把发展旅游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全域旅游,加快旅游业由传统观光型向具有高原特色的休闲度假型、体验型转变,不断提升“大美青海·多彩乌兰”等特色旅游品牌知名度。2015年以来,全县共接待旅游总人数631.45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9.4亿元。下一步,将力争在5年内将茶卡盐湖景区打造成“黄金旅游目的地”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将哈里哈图、金子海、都兰湖打造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把乌兰建设成为“州内旅游强县、省内旅游大县、国内旅游名县”,使旅游业成为带动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突出“特色”和“绿色”两个关键,积极推动传统农牧业产业变革,进一步巩固可持续发展之路,由传统的种植小麦、青稞和马铃薯转型到有机枸杞和藜麦等优势经济作物的种植,进一步完善牛羊养殖草山的循环利用,稳步扩大茶卡羊、柴达木福牛等生态畜产品养殖转型。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杞种植面积从“十一五”末的333.3公顷增加到3320公顷,藜麦种植面积达246.15公顷,建成年加工能力达6千吨的藜麦加工工厂,绿色作物种植面积扩大到70.4%,“茶卡羊”品牌获得农业部国家地理标识保护认证,为“从农牧民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的转变”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乌兰向生态大县、生态强县迈进增添了巨大的潜质和能量。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本着执法为民、关注民生,坚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理念,乌兰县大力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国、省控企业及一般工业企业的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产生、经营等情况每季度进行监督检查。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严厉打击偷排偷放环境违法行为,对“先上车后审批”建设项目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或依法取缔,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环保督查和跟踪检查力度。

      2013年以来乌兰县环保部门依法依规对全县环保违法行为共下达各类决定书19次,罚款金额589.5万元,其中移送司法部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进一步加强对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强化监管和防控措施,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或参与开展联合执法,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手段,加强对全县饮用水水源、涉河建设项目、河道内采砂、排污口设置等危害水源环境的监督与管控。

      为进一步推动环保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严格生态保护,着力营造和建设“绿水青山”的自然生态。乌兰县切实加强环保督查工作,积极发挥县环保委员会作用,经常性召开会议研究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对任务逐项分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靠实责任;县督察委员会重点加强生态环保问题的督查,确保每个环节、每项整改任务都能整改到位。

      扎实开展生态建设,全力维护青山绿水

      环境是发展的战略资源、生态是最宝贵财富。追求美好生活,是每一个百姓最朴实的心愿。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乌兰县委书记李元兴指出,乌兰县广大干部群众要认真领会习总书记“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打造“绿色生态新乌兰”。乌兰县坚定不移走“生态立县”之路,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持续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改善,“十二五”以来,先后完成荒山造林1666.6公顷,封山育林1333.3公顷,青藏铁路、315国道绿化带及城镇景观林带、村庄“四旁”种植绿化由点及面辐射开来,全县森林覆盖率达16.62%。尤其是随着一批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农牧民群众从保护生态林业中直接获益2000余万元,22个新农村绿化工程的完成,受益群众达7500户、29800余人。

      此外,乌兰县大力提倡绿色能源,倡导低碳生活,积极推广太阳能光伏等清洁能源,推进燃气锅炉点和煤改气锅炉点试点,全县清洁能源供暖面积达41.85万平方米。大力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座,农村污水处理站3座,配套管网21公里。完成庆华煤化公司县级终端在线监控系统的并网工作,对重点能耗企业实施了有效监管,全县所有加油站实施完成了油气回收改造工程。

      强化宣传思想教育,营造良好环保氛围

      为全面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树立乌兰环境保护形象,乌兰县始终把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作为全县各类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6·5”环境保护日活动,在广场人流密集区、村社开展以“推动全民普法,服务四个转变”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2017年,悬挂环境保护内容横幅20余条、摆放展板5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县境内国道两侧制作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大型户外宣传牌8块、固定横幅20余条,在县城庆华广场制作环境保护宣传栏4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在全县营造了浓厚氛围。

      乌兰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乌兰发布”、乌兰新闻网等宣传平台,及时编印和播发环境保护工作的最新动态、活动情况、宣传标语,通过网络互动了解民意。2015年以来,积极配合省委宣传部、省电视台、省旅游局每年在乌兰县茶卡盐湖景区举行“袋动中国—文明旅游在青海”大型电视环保公益活动,倡导游客文明旅游。今年6月20日以“绿色低碳出行”为主题,以科技、绿色、环保、公益为核心理念的第四届环青海湖(国际)电动汽车挑战赛茶卡盐湖“天空之净”公益活动顺利举行,邀请省内外新闻媒体记者大力宣传保护青海生态屏障与发掘第四源头并重,弘扬新能源汽车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保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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