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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成春节新风尚 省旅发委发布假日旅游提示

    时间:2018-02-20 17:56:53  来源:  作者: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崔永焘报道)“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传统的春节,往往是一家人围坐炉前欢聚一堂,而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让春节变成一场全家人的旅行。旅游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的方式之一。日前,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春节假日旅游提示,提醒广大游客在春节旅游时理性旅游、安全旅游、快乐旅游。

      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提示:报名参团旅游要了解认清旅行社的资质。出外旅游要选择正规旅行社报名参团,要对所选择的旅行社是否具有出境旅游资质和国内旅游资质进行核实,查看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还可通过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网“信用旅游”栏目查询旅行社的名称、地址、电话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等信息,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许可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出外旅游;对微信圈、徒步群或俱乐部等组织的出外旅游要予以安全防范和慎重选择,避免旅游期间个人安全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保障和有效维权。

      警惕和拒绝低价旅游产品。广大游客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线路时,应当优先考虑服务标准和旅游品质,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要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及“零负团费”的旅游线路和服务产品,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切莫贪图便宜,谨防因“低价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而带来的“欺骗消费”“强制消费”和旅游过程中的不愉快及后期旅游投诉发生。

      记得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游客在报名参团时应认真阅读并签订旅游合同,详细了解和明确旅游总费用所包含的天数、行程、景点数量、价格、相关约定及发生违约后的责任与纠纷处理方式,并加盖旅行社公章。同时,要完整保留好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等维权凭证。

      理性消费不可忘。外出旅游,游客应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旅游纪念品、土特产等旅游商品,不要轻信“老乡店”,更不要随其前往,以防受到胁迫。在景区购物要事先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不要盲目听信商家的推荐,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务必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索取商家的发票、收据等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注意交通安全。外出旅游前,要提前规划好出行线路和行程安排,避开高峰时段,选择错峰出行。要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的天气、交通、社会治安、卫生、突发事件等情况。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游的游客,出发前应当购买旅游意外险,最大程度地降低意外风险和伤害。自驾出游的游客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驾乘车都要系好安全带,做到礼让、守规、文明,自觉杜绝超速、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

      文明旅游和依法理性维权。广大游客在旅游中务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在旅游过程中若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地接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如协商不成,可以向“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国家旅游局官网“我要投诉举报”栏目、“12301”微信公众号)、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投诉咨询电话(0971-6244674)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部门的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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