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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正式印发执行

    时间:2018-01-22 15:56:24  来源:  作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闻发布会现场。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朵海平 摄影报道) 1月19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青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执行,“青海学者”将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5名,支持培养周期内给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每人每年150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每人每年50万元。

      建立实施“青海学者”计划,是我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我省目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偏少,机制不活,顶尖人才匮乏,缺少地方特色人才品牌,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不足。打造“青海学者”品牌,对于培养造就一批战略科技人才、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对于发挥高端人才的凝聚、牵引、带动效应,对于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推动“四个转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此次“青海学者”计划定于2018年启动实施。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月份制定评审工作方案,上报省政府;第二阶段,一季度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第三阶段,9月份完成选拔工作(包括复审、评审、公示、审批等环节)。

      选拔范围和条件

      “青海学者”计划与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同为全省高端人才支持项目,主要支持扎根青海、创新突破、贡献重大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青海学者”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5名。其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4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1名。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青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的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均可参与选拨。选拔条件分三个层次:基本条件,要求遵纪守法、学风正派、业务精湛、成就卓著、扎根青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具体条件,取得国家奖项人选,世界及国家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第一负责人,省部级一等奖第一获奖人等;特殊条件,对国家“万人计划”第一层次人选、获得国际公认或国家最高等级奖励等人选,可不受申报条件、选拔人数、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的限制,直接申报。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

      申报评审

      按照选拨范围和条件,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归口审核、推荐公示、省级评审等程序进行。组织评审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全封闭形式进行成果路演、现场答辩、综合评价工作,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集体提出。成果路演重点考察有效候选人的创新成果及经济社会效益等;现场答辩重点考察有效候选人的学术能力、水平及重大贡献等;综合评价重点考察有效候选人的职业道德、学术影响、发展潜力等。

      激励保障

      一是支持培养周期内给予科研资助经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每人每年1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每人每年50万元。二是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50万元,一次性住房补贴50万元。三是支持培养周期内,按照国家两院院士标准,兑现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差旅待遇。四是支持培养周期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延迟退休1-48个月。

      支持培养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青海学者”支持培养周期一般为48个月;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青海学者”支持培养周期一般为24个月。支持周期内,重点从学术交流、团队建设、事业发展、落实成果转化收益、鼓励兼职创业等方面,给予支持培养。例如,入选的“青海学者”赴国外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不受本单位出国计划限制。所在单位设立以“青海学者”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对符合条件的“青海学者”优先推荐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青海学者”本人及团队依法享有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期权、分红。兼职创业的工资收入、股权、期权、分红原则上归“青海学者”个人等。

      据记者梳理发现,此次《“青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主要有以下特点:

      具有既“土”又“高”的特色

      “土”,重点支持培养本土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高端人才。“高”,支持培养周期内的支持力度高于我省现有“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等人才品牌。

      具有引领示范带动效应

      打造“青海学者”品牌,坚持最大限度支持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既兼顾了我省财力,又对现行人才政策进行了较大拓展,在支持力度方面,实行同一人选同时享受“青海学者”和“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的待遇。这些政策措施,是省委、省政府应对人才竞争挑战,在“育好人、引好人、用好人、留好人”上的破题之策,将对做出重大贡献的高端人才起到显著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对中低人才勇于攀登也将起到广泛的引领示范效应。

      注重政策衔接和依法行政

      《实施办法》各项政策与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均进行了紧密衔接,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在选拔条件、申报推荐、评审程序、考核管理上,坚持按标准选拔,按程序操作,杜绝人为因素干扰,真正使评选出的“青海学者”名副其实,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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