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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西州首例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结算成功

    时间:2017-09-21 17:16:16  来源:  作者: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王柯岚 通讯员 汤红红 报道) 近日,格尔木市在郑州就医的退休职工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便利。

      赵先生在郑州大学附属洛阳市中心医院住院后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报销,这是继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后,海西州首个通过该平台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案例。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赵先生在洛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期间共发生医疗总费用3188.03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2955.25元,赵先生本人只支付了应由个人负担的232.78元。

      赵先生说:“现在的政策就是好,我们居住在外地的人员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报销了,不用我们两地来回邮寄核报,大大方便了我们退休老职工”。

      今年8月,由人社部牵头北京、黑龙江、浙江、广东、云南、甘肃、西藏、青海等8个省份相关工作人员来格尔木市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地测试工作,经各方共同努力在格尔木市人民医院测试成功。省级职工和8个市州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系统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主要面向以下几类人员: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包括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在异地居住生活连续时间在半年以上的人员;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包括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四是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备案手续后从备案之日起备案地一年内不得变更。已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在未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省市地区发生住院费用,或参保人员未办理备案登记,自行到省外转诊就医的,报销流程及报销办法按原规定执行。海西州首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医保即时结算成功,意味着格尔木市长期在外地居住的5000余名城镇退休职工和1500余名城乡居民可以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外地医院进行即时结算。以往格尔木市长期居住在异地并已报定点医院的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当地发生的医疗费用都是由个人全部垫付,待出院后将相关住院资料及证明邮寄到格尔木市原单位或亲属,由单位经办人或亲属到社保局进行报销后再将核报金额返给他本人,经办手续较为繁琐,住院者医疗费用垫付压力也大。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真正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方便了参保群众办理社会保险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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