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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婚后抑郁诱发精神疾病 法援律师倾情相助解难题0

    时间:2019-07-30 19:15:59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近日,在贺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援助律师的倾情相助下,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弱女子如愿脱离十余年的不幸婚姻,并解决了后顾之忧。

    据了解,王某系贺兰县某小区居民,现年39岁,2004年经熟人介绍嫁给郭某,并于2006年生育一名男孩。因性格不合,孩子出生后,郭某便很少回家,对家庭不管不顾,王某遂携子回娘家居住。2009年孩子上幼儿园,一家搬回贺兰居住。期间,郭某将两人婚后所购的贺兰某小区住房出租长达五年,王某要求收回无果只能在外租住,郭某每月仅给妻儿200元生活费,一旦超支就责骂王某。2011年房租到期,王某无处居住,便与父母和孩子投奔远在江苏的弟弟,之后郭某对妻儿再无过问,也中断了孩子的抚养费。因感情问题和家庭琐事长期积压,导致王某精神恍惚继而抑郁。2017年王某感染肺炎,在江苏昏迷十天,一度病危,王某父亲联系郭某,郭某才去探望。之后王某病情加重,转入常州一家精神病院医治,因医疗费用过高,王某在当地无医保,无奈回宁夏就医,经鉴定,王某构成精神残疾二级,其父担任法定监护人。

    王某父亲是一般退休工人,母亲身患疾病,父母要每月支付王某不菲的医疗费,并抚养外孙成长,压力巨大。2019年2月,王某在父亲带领下,到贺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核相关材料,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宁夏海潮律师事务所王律师承办此案。王律师带领父女二人办理各项手续,并调取相关证据。

    日前,经贺兰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二人自愿离婚,婚生子由郭某抚养,郭某支付王某生活补助费13万元。经过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王某后续生活和治疗有了一定保障,孩子的抚养问题得到了解决,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让这个特殊家庭的生活终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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