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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川市开展金融秩序专项整治 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时间:2017-11-10 15:42:47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倪金凤)11月9日,记者从银川市金融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优化银川市金融生态环境,加强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防范、打击和控制力度,逐步增强社会信用意识,促进银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银川市制定《关于开展金融秩序专项整治暨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和建立债权债务执行绿色通道工作实施方案》,将采取行政、法律、金融、舆论监督等综合手段,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提高债权司法清收成效。

      根据《方案》,将全方位开展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恪守银行信用的宣传活动;将“恪守信用光荣受尊重、恶意逃债可耻遭打击”上升为社会普遍认识。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晰的金融债权诉讼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加大金融债权案件仲裁和审结执行力度,提高债权司法清收成效。强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催缴工作,向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单位和个人下发催缴通知单,督促债务人和债务单位制订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限,促使债务主体主动还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对接到催缴通知书后仍拒不还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更为严厉的媒体曝光、党政纪处分、司法打击、取消政治待遇等整治措施,形成高压态势。

      《方案》提出六大整治措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金融秩序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保证金融秩序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绿色执行通道,各级人民法院要在第一时间受理、审判和执行,建立对金融机构诉讼案件的快受理、快审判和快执行的绿色通道机制,提高债权司法清收成效。构建“黑名单”制度,将恶意骗贷、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恶意转移资产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并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媒体上曝光。依法催缴银行欠款,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提起诉讼,并按照司法程序强制清收所欠贷款。予以行政问责或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予以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建议终止人大代表资格、取消政协委员资格,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按照相关程序,终止其人大代表资格或取消其政协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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