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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时间:2017-07-14 19:56:52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 宁夏教育考试院7月13日发布公告,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录取批次国家专项计划“平行志愿”录取中,由于个别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造成部分国家专项计划院校计划空缺,现将空缺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填报生源范围为: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即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8个县(区)户籍,考生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以上户籍和上述区域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区今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已经履行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审核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资格。

      我区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519分、理科439分(均包括政策加分,下同),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围规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我区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一本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我区国家专项计划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487分、理科408分,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围规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我区专项计划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二本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已经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填报本次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3日22:00时起至7月14日10:00时止。此次“征集志愿”分别在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尚有缺额的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同时进行投档。

      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计划缺额数等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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