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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规发力 党纪生威

    时间:2017-06-01 21:00:31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

      宁夏新闻网讯 十八大以来,宁夏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注重统筹谋划,树立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先后出台各项法规制度70余项、规范性文件近200件,多措并举提升制度执行力,着力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今年年初,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意见》,再次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走向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靠制度管权 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2016年,银川市兴庆区纪委查处了一起某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以权谋私、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件。该案当事人利用职权、巧立明目,把自家西瓜以“送清凉”名义变相发给辖区单位,款项由乡政府支付。当事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职务的处理。同时,该案启动“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乡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督责任的乡纪委书记给予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自治区纪委制定出台《宁夏纪检机关“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全区发生严重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责任,给“两个责任”拉出了“负面清单”。

      实行“一案双查”,是宁夏强化制度建设,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一个缩影。

      五年来,宁夏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以制度建设倒逼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自治区党委先后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理清责任清单。给党风廉政建设执行者和监督者上好日常监督必修课,念好党规党纪“紧箍咒”,用好问责“杀威棒”,构建起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的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

      同时,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宁夏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不断建立健全监督、问责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市县区、区直部门党委(党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暂行规定》《严禁党政领导干部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领域的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办法》等,有效减少了腐败滋生的机会和空间,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全区先后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40余起,问责处理180余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余人,对8起典型问题通报全区。

      坚持靠制度管事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2017年新春伊始,宁夏全区党员干部都收到一份意外的“爱心礼包”:一本收录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31部、自治区制定的23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疑点难点问题解读的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政新规》。这是自治区纪委赠送给全区党员干部的新年礼物,也是宁夏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制度梳理的成果之一。

      “有了这本全面、系统、权威的汇编,我们抓制度执行更具体精准了。”一位区直部门的党组书记手持《新规》说。

      对照《新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回头看”,逐条逐项再审示、再清理、再校验,对行之有效的继续坚持,脱离实际的加以修订,容易反弹的加以重申,变异新生的加以补充,推动制度刚性运行。“回头看”期间,对标中央要求,全区共清理涉及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和措施办法7835项,其中宣布废止479项,修订2097项。

      五年来,围绕改进作风,宁夏不断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相关制度,相继制定出台《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文件、调研的意见》《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监督检查办法》《关于重申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的规定》《公职人员“庸懒散软”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等一批法规制度,构建起科学规范、系统完备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

      坚持靠制度管人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执纪“铁军”

      “正人先正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地位越凸显,越要严抓严管,形成自觉。只有从严管好自己,干事才有底气,履职才有自信”, 2017年1月20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传智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打铁还需自身硬。五年来,自治区纪委始终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重点,建章立制、对症下药,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先后制定《关于加强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内部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宁夏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提醒卡》等,突出领导班子、重要权力行使和纪律规矩三个监督重点,明确“六个不准”、“四个严格”;出台《委厅机关工作人员严禁打听和泄漏案件查办及来信来访情况的规定》,严明工作纪律,防止跑风漏气;制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暂行办法(试行)》,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案件线索管理等重点岗位与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出台《委厅机关涉案款物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涉案款物管理程序和制度执行;出台《纪检监察干部任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和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谈话办法(试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领导联系派驻纪检组工作制度》,加强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和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建立“乡案县审”“交叉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规范执纪审查制度体系,筑牢内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制度“笼子”越扎越紧。

      坚持定期给制度“体检” 打通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用制度管好党风这个根本,必须着眼于制度执行,动真碰硬、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做到执行制度无例外、无禁区,让违纪必查、违规必究成为常态,切实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为保障制度执行有力,对法规制度开展深度“体检”,对1958年自治区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制发的404件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宣布废止115件、失效108件、予以修改18件、继续有效163件,有效避免了制度“带病运行”。

      与此同时,着力抓好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制定印发《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问责办法(试行)》,加大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力度。在全区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对各级党政机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共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问题173个,问责处理428人,切实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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