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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大财险因窃听门事件被罚百万

    时间:2017-07-26 00:02:43  来源:  作者:

    北京商报讯 (记者 崔启斌 许晨辉)保险圈内的一场“窃听门”事件终落幕。近日,山东保监局决定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财险”)潍坊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处以总计112万元的罚款,并撤销其时任副总经理鲁文涛的任职资格。

    据山东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书,英大财险潍坊中支存在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妨碍依法监督检查两方面违法行为。其中,2017年1月5日-6日,英大财险潍坊中支在提供给山东保监局检查组工作使用的会议室内安装录音设备,窃听检查组调查谈话及工作交流内容。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窃听设备为一台苹果手机和一支录音笔,被用透明胶带粘贴在坐椅下方。根据山东保监局处罚书,该次违法事件的“男主角”鲁文涛是对该项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韩涛、杨长浩、崔昭是该项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以上人员存在蓄意串通、共谋,意欲窃取检查组重要谈话内容,以便进一步干扰、妨碍、对抗监管检查的严重违法行为。

    在窃听检查组谈话背后,英大财险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被检查出不少问题。山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在检查时发现,潍坊中支存在设立大额账外资金、代理业务手续费不真实、报销虚假费用等违规问题。根据山东保监局此次下发的处罚书,英大财险还存在通过员工个人银行卡归集账外资金、报销虚假业务费用、代理业务手续费不真实等违法问题。

    据了解,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山东保监局认为,“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罚款45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时任英大财险潍坊中支总经理杨清明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鲁文涛警告并罚款7万元。而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罚款45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鲁文涛撤销任职资格;对韩涛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杨长浩、崔昭分别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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