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新闻 > 保险信托 > “窃听门”事件处罚落定:英大财险被罚113万
  • “窃听门”事件处罚落定:英大财险被罚113万

    时间:2017-07-26 07:56:43  来源:  作者:

    导报讯(记者 戴岳)24日,保监会官网公布了山东保监局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中对该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通报处罚,其中包括该公司上演现实版“窃听风云”的处罚内容。

    山东保监局针对英大财险各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其中,对英大财险及相关人员共罚款113万元。此外,除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妨碍依法监督检查两项违法事件外,作为事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鲁某被山东保监会撤销任职资格。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此次山东保监局对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的处罚内容之一为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包括:通过员工个人银行卡归集账外资金,英大财险潍坊中支时任主要负责人杨某、鲁某是对该项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报销虚假业务费用,鲁某是对该项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方面,主要涉及到山东保监局对英大财险在今年初“窃听门”事件的处理。

    2017年1月6日,英大财险潍坊中支在提供给山东保监局检查组工作使用的会议室内安装录音设备,窃听检查组调查谈话及工作交流内容。1月11日,山东保监局对其下发通报,对英大财险干扰、妨碍、对抗监管检查的严重失当行为进行通报,并使用了“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的评价。鲁某是对该项违法事实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韩某、杨某、崔某是该项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

    尽管英大财险潍坊中支、鲁某、杨某、韩某、杨某、崔某分别提出陈述申辩,请求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山东保监局复核认为,当事人在申辩意见中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法定的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对于上述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山东保监局针对英大财险各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因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行为,对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罚款45万元,对杨某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鲁某警告并罚款7万元。因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行为,对英大财险潍坊中支罚款45万元,对韩某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杨某、崔某分别警告并罚款1万元。上述各项违法行为中,鲁某皆为事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故山东保监会对鲁某撤销任职资格。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