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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银安盛人寿原部门经理伙同企业骗保14万元 自首获缓刑

    时间:2017-07-26 13:28:27  来源:  作者: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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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讯网消息 7月2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赵莉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原工银安盛人寿北京分公司团险部经理赵莉,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盈佳浩迅京典口腔诊所市场部经理鲁飞,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14.96万元归自己所有。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赵莉,女,1976年4月1日出生于河北省景县,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现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健康险部处长,案发前系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团险部经理,户籍所在地:河北省衡水市,住北京市昌平区。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5年12月6日被羁押,2016年1月12日被取保候审。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京东检公诉刑诉[2017]3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莉犯职务侵占罪,于2017年5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苗蓉蓉及代理检察员张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莉及辩护人宋桂丽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间,被告人赵莉利用担任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团险部经理的职务便利,伙同北京盈佳浩迅科贸有限公司京典口腔诊所市场部经理鲁飞(另案处理),使用虚开的就诊发票进行通融赔付,共同侵占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保险理赔款共计人民币14.96万元。被告人赵莉于2015年12月6日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赃款已于事发后由赵莉和鲁飞存入京典口腔诊所银行账户。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莉利用职务上便利,伙同他人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事实清楚,举证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赵莉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故本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赵莉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已存入京典口腔诊所账户中的赃款人民币十四万九千七百五十元退还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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