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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监会:万能险不得变附加险

    时间:2017-05-18 00:02:26  来源:  作者:

    北京商报讯 (记者 崔启斌 许晨辉)万能险整改刚结束,这一范围又扩展至整个人身险领域,并被要求各家公司需在10月前完成整改。记者获悉,保监会在近日向业内下发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将对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提出一系列新要求,这也意味着存续产品和新产品设计将受到约束。

    对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产品,《通知》要求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在保单生效满五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有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市场上年金保险生存金快速返还现象愈演愈烈,甚至有一些年金保险在投保后当年就返还首次生存金。

    《通知》要求,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据了解,将万能险包装为附加险销售的方法成为有些保险公司规避监管的主要手段。5月5日,安邦人寿就因为公司报送的“安邦长寿安享5号年金保险”产品设计偏离保险本源,把长期年金保险“长险短做”,规避有关监管规定被保监会下发监管函。关于产品的违规开发申报,《通知》中表示,保险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保监会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责令公司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责任。

    保险产品名称也被严格要求不得使用“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根据《通知》,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保险产品名称应当清晰明了,突出保险产品责任特点。而保险公司在对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应在产品销售和产品宣传材料中明确告知消费者为“保险产品组合”或“保险产品计划”。另外,保监会还表示,《通知》发布后,新报送审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需严格执行,对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需在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事实上,为了防范人身保险产品在开发和销售过程在存在风险,保监会此前就相关问题提出要实行人身保险产品事后备案和事后抽查管理,以及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退出机制。对于保险公司备案产品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保监会还指出,将责令保险公司停止使用违规产品、公开披露产品停售信息,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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