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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兴医保综合施策 五项举措助力精准扶贫

    时间:2017-04-25 15:13:19  来源:  作者:

    医疗保险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板块,近年来,嘉兴市本级全民医保制度已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分别达到64.8万人和35.4万人,参保覆盖率持续稳固,筹资和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并全面实行大病保险制度,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和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相互衔接的机制已逐步形成。同时,市社保局通过五项举措使医保保基本、防大病、兜底线能力进一步增强,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全民参保,动态管理“大数据”巩固参保覆盖面。巩固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比对和入户调查工作成果,2016年7月正式接入省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包含14大项、152小项数据的人力社保信息资源数据库,基本实现全民参保登记数据与社保业务系统、人口户籍数据及就业状态数据的实时对接与更新。通过系统,夯实全民医保体系的基础工作,指导镇(街道)基层平台人员规范系统参保登记业务,对民政救助对象、低保及低保边缘户、残疾人、计生困难户等特殊人群实行动态管理,在社保系统中及时更新,使困难群体既能免缴居民医保费,又获得到基本医疗和医疗救助待遇,防止出现中断参保,影响待遇享受。

    二、待遇提升,持续提高报销比例及降低起付线。通过放宽用药范围、降低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等,实施更有效、更精准的医疗保险政策。2016年政策对基本医保与居民医保待遇进行调整,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降低起付线的同时比三级医疗机构提高10%报销比例;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段报销在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增加30%,并取消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自负比例。同时,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大病保险对其个人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1.5万元以上部分,按上不封顶的累进比例进行补偿。

    三、精准施救,全力托举重大疾病患者疾病负担。对需长期依靠门诊及药物治疗的规定病种,可视作住院费用,按三级医院同档次比例支付且不设起付标准,并不断简化申请门诊规定病种手续,至今年已扩大到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重性精神病等15种病症纳入规定病种范围。同时,今年首次将戈谢病、渐冻症、苯丙酮尿症等3种罕见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逐层分担化解其诊疗费用和特殊药品费用。2016年,市本级门诊规定病种登记8536人,共报销66245人次、3995万元,报销占门诊结算费用总额76%。实践证明,精准施救减轻了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保障功能,成效显著。

    四、便捷服务,“上网下乡”保障医疗费即时结算。巩固扩大“服务下乡”成果,市本级已实现居民医保报销、转院就诊备案等多项医保业务在镇(街道)受理或直接办理。初步形成了遍布大街小巷和社区集镇、规模特色各异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单位分布格局,进一步满足了群众多元化医疗服务和即时刷卡结算需求,减少医疗费用的垫付。实现市本级三级医院市民卡“诊间结算”,大大缩短患者挂号、付费排队等候时间。开通“市民之家”APP具备医保账户查询、就医报销查询、医学知识、网上购药等自助服务等多功能应用。今年实现在线办理医保账户“家庭共济”业务,减少参保群众看病现金支出,提高职工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活化个人历年账户。

    五、部门协作,一站式联网结算开创合作新模式。市本级建成全省首个医保—民政医疗救助实时结算系统,通过与民政、残联数据实时对接,将优抚、救助对象的信息同步录入,实现了民政救助一类、二类人员及残疾人等特殊人员医疗救助待遇的跨部门、一站式结算,基本解决了医药费垫支和二次报销往返奔波问题。 2016年共有残疾人、民政优抚、民政救助9471人实现联网结算,报销金额1208万元。相关创新模式受到省、市媒体关注。(吴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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