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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龚永松解答市民疑问

    时间:2017-03-11 05:42:11  来源:  作者:
    图为: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龚永松接听热线图为: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龚永松接听热线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记者 徐蔚 摄影:楚天都市报记者刘中灿

    昨日上午9:30―11:00,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龚永松,与产险部主任、寿险部主任、信访负责人来本报接听“3・15维权热线”。一个半小时内,热线电话响个不停,现场受理了多起投诉,回答了市民在购买保险过程中遇到销售误导、理赔不及时、权益受损等问题。

    问:理财产品咋变成保险

    答:有纠纷可查录音录像

    原本是去银行存钱却迷迷糊糊地购买了保险。若要提前退保,还要遭受本金损失。这种“存单变保单”、“存单变理财产品”的事情时有发生,昨日就有三位读者投诉保险销售误导。

    家住汉口北湖的汪阿姨称,2012年她在银行存钱,在推销员的介绍下,购买了一款所谓的理财产品,每年交一万,交五年,对方称不但利息高,而且每年有分红。“后来才发现这个理财产品其实是新华人寿保险,保险公司告诉我按照合同规定,这个产品是存五年放五年,十年后才能拿回本金和利息。”汪阿姨表示,当时推销的人并不是这样介绍的,“现在银行也不认账,让我找当时的工作人员,这哪里找得到呢?”

    省保险协会信访负责人姜国斌表示,存单变保单是保险行业一直在关注和整治的问题。根据银监会要求,从2017年1月1日开始,银行在销售产品前,均需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按照程序和规定为投资者介绍产品。只要是在银行购买的每一笔产品,都有录音录像,一旦产生纠纷能够有法可依。

    他提醒市民,根据保险法规定,购买保险产品的客户,自合同生效日起,有10天犹豫期,即10天内可办理退保手续,10天之后客户则要承担相关退保费用。

    问:事故责任方耍赖咋办

    答:可先找己方保险公司

    车辆遭遇追尾,对方被认定为全责。结果车子修好了,对方却迟迟不付款。遇上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荆州石首的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事故后走了保险程序,对方应该付给我3225元的维修费。但他打来800元之后,就不再接我电话了。找对方的保险公司,他们说已经把钱打到投保人的账户上了。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产险部主任柳丽峡表示,事故中,如果责任对方怠于赔偿,保险公司是可以协助被保险人,按照《保险法》规定直接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的。此外,被保险人如果购买了车损险,可以选择代位求偿的索赔方式,即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先行索赔,并将向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益转交给保险公司。“而且这种方式不会把索赔的金额算到自己的保单中,不会影响下个年度的保单优惠,市民大可放心。”

    问:二次理赔为何说过期

    答:附加险理赔后需续保

    2003年1月3日,家住青山区仁和路的易维慎爹爹购买了泰康人寿的新天寿两全保险,包含了一款主险和一款医疗附加险。主险需交10年,每年交15360元,附加险每年交264元。当时保险员说的是终身受益。2009年他做了一次眼睛手术,保险公司赔了一千多块,过了三个月,进行第二次修复手术,却被告知附加险已经过期了,无法赔付。“每年都是代扣的,为什么会突然过期呢?”

    寿险部主任刘璐解释称,对于主险来说,保险公司是不会解除保险合同的,而附加合同是一年一签的,易爹爹住院的时候,保险是做了理赔的。在附加险理赔后,保险合同就终止了,所以要及时去续保。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理赔完客户的身体状况发生了变化,保险公司也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断。“如果被保险人身体情况正常的话,保险公司会继续续保,但如果被保险人所患疾病比较严重的话,保险公司是有权拒保的”。建议投保人根据自身实际投保需要来购买保险产品,并区分主险与附加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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