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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完成全国税优健康险最高单笔赔付

    时间:2017-03-02 07:52:00  来源:  作者:

    商报讯 (记者 徐文燕 通讯员 苗慧)记者昨日获悉,宁波保险业完成了税优健康险上市销售以来首个高额案件理赔。宁海人胡女士因“肝细胞癌”先后4次住院治疗,通过税优健康险理赔共计获得医疗费用保险金25万元整,创全国税优健康险理赔金额记录。

    胡女士今年43岁,于去年8月投保了《阳光人寿岁康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A款(万能型)》,每月缴纳保费200元。一个月后,胡女士在单位体检中发现肝部有病变,后被确诊为肝癌后住院治疗。通过前后4次住院治疗,共计花费门诊、住院费用53万余元。其中,医保报销13万余元,需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近40万元。

    今年2月,胡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按照阳光人寿税优健康险年度保额上限,她共计获赔医疗费用保险金25万元整。本次理赔后,胡女士所投保的税优健康险终身累计保障额度还剩55万元,还可以帮助她获得良好的后续医疗救治。

    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即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健康保险。去年1月1日起,税优型健康保险在全国31个城市试点。宁波在全省率先试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一般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

    目前,我市共有6家保险机构推出了该产品,提供保额2.26亿元。不少公司在行业标准基础上,对产品进行了多项升级。以阳光人寿为例,其最高可续保至75周岁,首次投保后前两年无理赔,终身保额可从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前三年无理赔终身保额上调至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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